本报讯记者李勇报道本报开设供暖热线后,很多营口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有关供暖方面的政策。其中,有关取暖费缴纳方面的占了咨询问题的80%。昨日,记者就市民提出的这些问题咨询了供暖办的高副主任。
据介绍,目前营口市取暖费缴费率已近30%。各供暖企事业单位力争11月1日开栓,最迟也要在11月5日开栓。取暖费保持去年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标准(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以房照为主要依据)。营口市供暖办提醒广大市民,不入住的房子要提前到供暖企业报停,报停后可以不缴取暖费,没有及时报停的视为正常使用,照常收取暖费。机关和事业单位:个人承担20%
对在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取暖费由职工个人承担20%,其余80%由市财政给予补贴。目前,补贴已经全部到位,一次性拨到了市民所在单位。对已经缴纳取暖费的职工,可以拿着收据到所在单位报销。
特殊人群:重新审定
对于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用户以及低保户,今年将由市民政部门统一认定,财政部门将按照认定结果,拿出取暖费的补贴方案,采取特殊人群特殊处理的方式缴纳取暖费。在具体办法没有出台之前,特殊人群可以暂缓缴纳取暖费。其他群体:由企业和个人协调承担
对于一些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的职工,今年取暖费的缴纳办法和比例,由所在企业和个人协调分担。对于这些群体,企业承担的那部分取暖费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承担不起取暖费的企业,有关部门将会在补贴方案运作当中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