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被指证打伤开原14岁少年的女子为检察院工作人员
14岁的开原市少年刘萌(化名)一月来不敢见生人,连上厕所也要父亲陪伴。喜爱读书的他,现在却不得不因眼睛受损暂时告别课堂。9月29日晚发生的一切至今仍如同噩梦般缠绕着他。
醉酒女子暴打无辜少年
据刘萌及其家人介绍,9月29日晚,刘萌随母亲及母亲同事在开原市某饭店聚会。当晚8时许,刘萌准备回家看书。刚走出酒店,一名年轻女子突然冲过来抓住刘萌的衣领:“我的手机呢?”刘萌被眼前醉酒的女子吓呆了。“什么手机啊?”刘萌的回答惹恼了该女子,,她将刘萌推到饭店北侧的铁门前,使劲向门上撞去,然后又喊来两名浑身酒气的男子。三人对刘萌拳打脚踢,刘萌被打得三次昏倒,三人仍不停手。周围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上前劝解,遭到辱骂,刘萌的母亲闻讯后赶到,无论怎样哀求也无济于事,该女子还威胁刘萌的母亲:“松开手,否则有你好看!”“110”赶到后,该女子似乎并不在乎:“上车!公检法我都能摆平。”
警方称不能认定女子打人
打人者是谁呢?记者从部分当事人及目击者口中了解到,打人的女子叫刘某,是清河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昨日上午,记者在胜利派出所采访了当时的办案人员。他们告诉记者,当时刘萌右眼青紫,衣服、鞋子破损,脸上有血迹。警方证实,打人者事前的确喝酒了,但神志清醒,说话有条理。对于孩子母亲所讲的,刘某在派出所内时而蹦跳、时而讪笑等做法给予了否定。他们告诉记者,孩子的父母当时极不冷静,孩子的父亲在派出所内甚至出手将其中一名打过刘萌的男子打伤。警方的调查结果显示,刘某认为自己的手机被刘萌偷走,所以才发生了矛盾。但刘萌是否拿了刘某手机?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据警方了解,刘萌平时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从相关笔录来看,警方只能认定在两男子殴打刘萌时,刘某在拽着刘萌的胳膊,还不能认定刘某存在打人行为。
目击者证实女子打了少年
身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刘某是否殴打了少年刘萌?记者采访了多位目击者。酒店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刘某等三人是在他们酒店就餐的。“当时他们有5个人,在二楼包房。总共花费了230元,其中酒水100元,有半斤装的‘小马王’白酒9瓶,6瓶啤酒。”她向记者证实,她亲眼看到一对男女殴打刘萌。女的抓着刘萌使劲向铁门撞去,她形容当时发出的声音是“咣咣”的,男的在左右开弓打着刘萌的头部。
当时一位李姓市民恰巧骑车经过,他告诉记者,一个年轻女子掐着孩子的脖子,拽着胳膊往铁门上撞,接着喊过来两个男子,他们拽着孩子的头部撞击铁门,还打了孩子的头部,孩子满脸都是血。打了几分钟后,周围的群众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准备拉开三人,但遭到了辱骂。“110”来了以后,女的开始打电话,并扬言:“在开原哪都能摆平!”
另一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了上述证言,她告诉记者,女的非常嚣张,一个劲地打电话找人,“110”来了以后,她又打电话找人:“我去胜利,有点事,你赶紧过来。”
少年现在每天被噩梦缠绕
刘萌的母亲告诉记者,由于遭受突如其来的变故,孩子整天神情恍惚,言语迟缓,怕见生人、怕黑,就连去厕所也需要父亲陪同。10月8日。在医生的建议下,刘萌到省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期间,孩子家长发现孩子双眼视力急剧下降,遂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为,刘萌右侧鼻骨根部断裂且错位,双眼玻璃体浑浊,视力由原来的1.2、1.2下降到0.2、0.1。
刘某与记者约见面但至今爽约
事件发生后,清河区检察院成立了调查组。事隔近一个月了,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呢?记者采访时,该院李检察长告诉记者,检察院已经停止了刘某的工作,但目前调查组还没有对事件得出结论,报告出来以后,检察院还要进行研究,视情况做出决定。
事件当事人刘某有何看法,目前情况如何?上周四,记者电话采访刘某时,刘某告诉记者,她正在沈阳看病,如要采访可以与记者面谈。当日下午,她再次打来电话,称正从沈阳返回,并与记者约好地点当日下午见面,但当日下午,她并没有赴约,也没有告诉记者爽约的理由。截至记者昨日发稿时,刘某仍未与记者取得联系。
(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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