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入室抢劫和杀害原平路528弄业主成岑一家四口人的两名歹徒,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但对歹徒能顺利地两次出入小区,使被害人一家全部遇难,小区物业是否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对被害人家属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昨天,在闸北法院陈秀兰法官主持下,小区物业管理愿意赔偿十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歹徒两次进入小区
歹徒王勇、盛信彪,原在本市某搬场公司打工时,曾为被害人成岑家搬入“物华园”新居做过小工,了解成家的经济状况比较富裕。去年快到年更,两名歹徒因缺钱回家,于是,就打起成家的主意。
去年11月23日,两名歹徒经过预谋,购买了单刃尖刀、手套、尼龙绳、透明胶带等作案工具。第二天下午3点,进入小区来到成家,谎称自己是装潢公司回访客户,骗成家保姆开门,闯入屋内,持刀威胁成的外祖母和保姆,并用作案工具将她们的手绑住、嘴封住,进行抢劫。待成夫妇俩回到家,歹徒又将他们的手绑住、嘴封住,继续进行抢劫,劫得背包、手机、现金等财物逃离现场。
当两名歹徒逃至原平路永和路口时,发现成家灯还亮着,歹徒盛信彪就在外望风,王勇返回成家,用先前劫得的房门钥匙开门入室,再次抢劫。成反抗,歹徒王勇用刀朝成的胸、腹、背部猛刺,并残忍地切割其颈部,致成当场死亡。为了杀人灭口,歹徒王勇还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成的妻子、外祖母、保姆,最终导致成家四口人全部遇害。
物业被告上法庭
两名歹徒带着工具两次顺利地出入小区,被害人一家全部遇难,小区物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今年六月,被害人成岑家属,根据有关规定,向闸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赔偿被害人丧葬费22164元、死亡金371675元、抚慰金10万元。
针对案发当日的情况,原告认为歹徒王勇、盛信彪带着作案工具,能够顺利地进入小区,作案后又原路从小区大门出去,以及歹徒王勇第二次进入作案现场,造成成岑一家四口人全部遇害,歹徒王勇身上全是血迹和汗水,神色紧张却又照样能从小区大门“安全”走出,是小区物业的错。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对两名歹徒审讯过程中,从歹徒自己的供述里对上述事实己经得到了证实,同时,公安机关在对该小区检查时又发现监控设备、报警装置、对讲机都形同虚设不能使用的管理漏洞。
法庭调解家属获赔
对于原告的要求,物业起先只愿意支付丧葬费,由于罪犯曾为被害人搬家,他们之间具有一定人际交往关系,罪犯也就是利用该层关系和被害人疏于警惕才实施的。
物业管理考虑到被害人家属失去亲人,给家庭确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在法庭调解中,主动提出愿意拿出十万元作为赔偿,并承担诉讼费,为此,被害人家属对物业管理的上述姿态表示满意,所以,双方均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为时近一年的物业管理纠纷完满得以解决。
作者: 通讯员韩根南 记者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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