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着手调查“万里大造林”
本报讯(东亚记者 曹光宇 单立国)当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在吉林省大张旗鼓地宣传时,公安机关已将其纳入了侦查视线。26日,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徐为民政委向记者介绍说:“万里大造林公司在长春市的经营行为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并开展了前期调查。现在我们已向吉林省公安厅递交了一份情况专报,请吉林省公安厅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共同调查。”
徐为民政委说:今年夏季,榆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查处了一家名叫“鑫森公司”的企业。在工作中他们发现,该企业在三岔河租用了大片土地,以种植林地方式向外发包,其行为涉嫌违法,工商机关将此案移交给榆树市公安局调查,榆树市公安局立即将此案向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汇报。经侦支队领导在研究中发现,“鑫森公司”的宣传形式与万里大造林公司所对外的宣传无异,遂将万里大造林公司同时纳入侦查视线。
经调查,民警发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其所种植的林地也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马上将情况向吉林省公安厅进行汇报,并请省公安厅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联合调查。
“十一”长假刚结束,吉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三支队民警带着万里大造林公司相关材料登上飞往北京的班机,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到国家银监会了解“万里大造林”集资形式的合法性。因为国家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正在各地方检查,此次赴京民警未能拿到相关部门的说法,这已经是吉林省公安民警第二次到北京了解该公司的情况了。与此同时,吉林省公安厅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了内蒙古自治区警方。
何庆魁夫妇并无投资也不是董事会成员
在记者前期的采访中,何庆魁曾表示自己在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并没有投入过一分钱,但在万里大造林所发放的宣传资料中,均看到有何庆魁夫妇为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副董事长”的介绍及颇具广告效应的图片。而记者在查阅万里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时,并无何庆魁夫妇的任何相关材料。
23日,在通辽市工商局登记的有关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料中,没有出现过何庆魁、高秀敏夫妇的名字。如前文所述,在其登记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中显示,股东为两个,一个是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陈相贵,出资额为400万元,另一名股东是自然人刘艳英,出资额为600万元。随后记者又查阅了其《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单》,表单上也没有何庆魁夫妇的名字,只是显示: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相贵、监事刘艳英、监事李吉生。
神秘人物“李吉生”
记者在查阅有关档案时,注意到一个名叫李吉生的人出现在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中。他既是“万里大造林”的两名监事之一(另一名监事是总经理刘艳英),同时又是陈相贵、刘艳英的“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中有关李吉生的有两项。一是在2003年11月15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李吉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同时在该会议上陈相贵被选为执行董事,刘艳英为公司监事。二是在一份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中,从企业工商登记到企业的验资报告等工作中,李吉生一直都是陈相贵与刘艳英的被委托人, 值得注意的是他负责办理“万里大造林”的“工商登记、验资”事项。据相关资料显示,李吉生与陈相贵均为黑龙江省肇东市人。
而目前“万里大造林”的对外宣传文案中,与陈相贵、刘艳英并列的,除了何庆魁、高秀敏两位“副董事长”外,并无“李吉生”这个名字。(东亚记者 单立国 曹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