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控打死“私人侦探”黄立荣的紫禁城国医馆老板赵君称:“他(黄立荣)非法偷拍侵犯我的隐私权,使我遭受巨大损失,我还要告他呢。”
黄立荣父亲
民事索赔40万元
昨天上午,市二中院的旁听席上坐满了案件当事人的家属以及媒体记者。从安徽农村赶来的黄立荣的父亲坐在了原告席上。他向两个被告人提出4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9时45分,两名被告人赵君、杨占利被法警带上法庭。身着西服的赵君还表情沉重地向旁听席上的家人点头示意。
赵君是紫禁城国医馆的老板,杨占利是他手下的业务经理。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2月13日,赵君在发现有人使用拍照、窥视等方法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进行监控时,便让杨占利等员工将正在监视的黄立荣抓住。在赵君的指使下,杨占利等人将黄立荣带至该门诊部内使用铁管进行殴打,最终造成黄立荣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他们最后将黄立荣的尸体遗弃在北京医院附近后逃逸。
打人者鞠躬
声称以后要对黄父好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占利解释说,自己没想到会有这种后果,只是随手捡来铁管和锤子打了黄立荣几下。看见他趴在地上不动时,就和司机赶紧将他拉到医院。后来,害怕被人发现报警,才决定扔下黄立荣。“我错了,对不起你们,将来我出来后会对你们好的。”杨占利站起来向黄立荣的父亲鞠了一躬。
指使人狡辩
声称员工作假证陷害他
在杨占利的供述中,赵君是知情者,而赵君却试图将自己“择”出去。赵君称,他在现场根本就没看到打人凶器,在看到员工对黄立荣进行殴打时,他还把几名员工拉开了。针对赵君的狡辩,公诉人出示了很多公司员工的证言进行反驳。赵君却声称,这些证人都和他有矛盾,因而证言是不真实的。
昨天,赵君的律师为他作了无罪辩护。其律师指出,赵君不是直接侵害人,主观上也不存在故意,只应该承担领导和管理的职责。被害人的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昨天,法庭审理已经全部进行完毕,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另据悉,此案的另两名嫌疑人在逃。
律师分析
民事案调查有盲区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为被还害人的特殊身份而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它再次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私人侦探所这个行业所存在的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张燕生律师认为,这起刑事案件背后反映出民事案件调查取证中的法律盲区。张燕生说,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只有公安、检察机关有调查取证权。而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民事侵权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老百姓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证据,但很多证据的取得又涉及专业的侦查手段,这也是“私人侦探”有巨大的市场的原因。
据了解,目前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中,来源于所谓民间调查机构的证据越来越多,但很多因为证据的取得途径不合法而不被采纳。对此,张燕生律师认为,目前私人侦探这个行业及其调查行为还需要国家的立法予以规范。晨报记者颜斐/文
高志海 /摄
黄立荣之死
黄立荣被害源自一起商务纠纷:1997年,赵君与陕西省某民营制药厂签订“止脱生发药品代销合同”,但之后赵君在报纸广告中夸大了药品疗效,2002年药检部门撤销制药厂的广告批文,禁止制药厂在全国范围内做广告。此后,制药厂与赵君结怨。
2003年12月5日,制药厂通过调查公司委托黄立荣等人调查赵君的底细。12月13日,杨占利发现黄立荣用望远镜向店内监视并拍照,随后叫来几个男子,将其围住施以拳脚,黄立荣死于非命。
据了解,黄立荣生前所在的公司就是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但案件发生后,该公司曾发表声明称,黄立荣与公司无任何雇用或者合作关系,与委托人亦无任何业务往来,并强调:“本公司任何业务之开展均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对抗公共利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