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体制改革落后,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山西省一些公立医院多年来经营困难,难以为继。为了增加收入维持医院的运行,竟把部分科室承包给一些没有医疗资格的江湖游医,设立“院中院”。有的医院竟被整体承包出去,成为江湖游医的敛财工具,导致医疗秩序混乱,患者深受其害。(见新华社10月25日报道)
所谓“院中院”是指那些在大医院内又衍生出来的“小医院”,这些“院中院”一般为独立会诊、独立收费、独立核算,是挂着大医院的牌子,在干着自己的“业务”,这种“院中院”多为“黑心院”,他们的医疗水平低下,收费却很没谱,已成为医疗腐败的另一种罪源。如果听任“院中院”泛滥,极容易酿出医疗事故不说,还严重地侵犯着患者的合法权益,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困境。
何以会造成“院中院”的医疗困境?究其原因,一是工商部门查办不利。“院中院”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可眼下很多地方却对这种“院中院”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略,任其“院中院”在大医院中招摇撞骗,坑害患者,可以说,是工商部门的不作为,成就了这些“院中院”。
其次是大医院与这些“院中院”有着某种默契与瓜葛,是暴利驱使的必然结果。大凡“院中院”多是得到了大医院的默许,从事着“挂羊头卖狗肉”的营生,他们利用大医院的牌子和影响力,从事着所谓的“特色门诊”活动,这些“院中院”多是以治性病为幌子,大肆坑害患者,本来是些无关紧要的小病,被他们说成“大病”,本来几元钱甚至十几元钱就能治好的病,非要开上成百上千的药,甚至,“院中院”已成为大医院倒卖病人和开虚价药的集中地。可以说,“院中院”已成为公立医院医疗腐败的另一“特色”。
“院中院”采取的手段是非法敛财,败坏的是医德医风,在大力整治医疗市场的今天,颇有必要对“院中院”来他个当头棒喝!因为这种“院中院”已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已成为广大患者心头上一块拂之不去的“心病”,对“院中院”如果不加以有效整治的话,医疗市场混乱无序的局面将会长期存在下去,这一点不容置疑。要整治“院中院”,作为政府部门必须痛下决心,对那些各种名目的“院中院”坚决予以取缔,坚决进行处罚,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再也不能对“院中院”熟视无睹。作为大医院,必须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能给那些“院中院”以可乘之机,为一点蝇头小利而不惜牺牲患者合法权益,虽然得了一点便宜,失去的却是良好的社会信誉。蝇头小利与社会信誉相比实在微不足道。大医院要有良好的护牌意识,不能拿着信誉当儿戏,商无信则不立,维护好自己的信誉,不仅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是对患者负责,须知,没有良好信誉的支撑,即便是大医院也有关门拉倒的那一天,这一点人们必须看到。
鉴于此,希望全社会都来正视“院中院”的医疗困境,坚决铲除“院中院”的生存环境,不能自让这种“院中院”继续危害社会。依法取缔“院中院”也是整治医疗腐败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能再让这种非法行为继续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稿源:红网)(作者:李红军)(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