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点:北碚渔塘湾60号
调查人员:本报热线966988记者杨钰川
买了一套“楼中楼”住房,一年后居然又冒出了两个新房主,而且手续都是齐全的。昨日,该住房的“主人”之一李某打进本报热线,寻求解决办法。
李某:我的房子被“强占”了
据李某称,他于2002年8月在北碚渔塘湾60号买了一套“楼中楼”,房号为1-1-1和1-2-1,当年年底拿到了房产证。1年后,因为一起经济纠纷,他才发现他的房子莫名其妙地被分拆成了楼上楼下两套住房,“主人”分别叫王猛和唐教伟,而且都有北碚房交所办理的所有手续。
房交所:蒙混登记注销权证
一套房子居然出现三个“主人”,而且手续都齐全,北碚房交所当初在办理登记时,为什么没有进行核查呢?带着这一疑问,记者昨日找到了北碚房交所。
在该所,所长刘嘉庆向记者介绍称,该住房由重庆合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开发,唐教伟是该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则是该公司负责办理权证的项目经理,而王猛则是唐教伟的侄子,也是合力公司法人的儿子。
那么,“一房三证”是怎样出现的呢?据北碚房交所当时的经办人员高姝称,唐、王二人的办证手续是夹杂在该楼数十户购房人的手续里统一办理的,由于当时未建立该楼盘的电子档案,就没有对登记手续进行一一核实,因为“要一户户查档案袋可能要一整天,太慢了,不现实”。
刘所长明确表示,李某是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全套手续,于2002年10月办理了产权登记,属虚假登记;而唐、王二人的登记则是欺瞒房交所,属蒙混登记。该所已决定依法注销三人的产权登记。
当事人:不承认房交所认定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与唐教伟取得了联系。对自己被指“蒙混登记”一事,唐并不认可。他说,当时李某并未交纳房款,“卖”给他是名义上的,为的是向银行贷款,贷款后公司将收回产权,双方对此有签字协议为证。
李某则对唐教伟的说法予以否认,并称协议上他的签名是伪造的。
市房管局:房交所审查不严
“重复登记的情况确实存在。”市房管局市场处秦姓人员称,造成重复登记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一条就是开发商未如实履行变更登记义务。但在所登记房产的地址没有被开发商变更的情况下,造成了重复登记,当地房交所就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网络编辑:翁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