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赵磊 孟娜
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7日闭会,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案。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间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举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根据选举法修正案,预选制度将被引进到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增加了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条款,明确代表候选人可以通过见面会的方式回答选民问题;选民提出罢免当选代表要求的条件被适当提高;选举法修正案同时增加了对破坏选举行为的制裁措施。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上述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根据组织法修正案,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也有所增加。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以及中国与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等。至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已经批准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的打击“东突”等“三股势力”的双边合作协定。
本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们分组审议了物权法草案、破产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五)草案等法律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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