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许菲)谁都知道戒毒所工作人员是帮助人戒毒的,但渝中区强制戒毒所保安刘伟,竟在1个月内替6名戒毒人员运送毒品10次,收受“红包”2000多元。昨日,这位19岁小伙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见钱眼开“猫变鼠”
涪陵人刘伟从部队退伍,今年3月被渝中区强制戒毒所招聘为保安人员。因为表现不错,没多久,他就被调任为强制戒毒脱瘾区值班人员。
在工作中一来二去,他和脱瘾区205病房中的屈某、肖某等人慢慢熟络起来,并屡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屈、肖向外通话。4月16日,屈、肖二人再次借刘的手机使用,并请求刘帮忙给两人送包香烟进来,承诺酬金200元。刘伟觉得帮帮忙应没什么问题,当晚遂按约定,在戒毒所外与送烟女子“三姐”碰头,收下“三姐”给的红包后,他将实际装有毒品的香烟带进所内交给屈某。
9天后,刘伟再次帮忙送“香烟”,发现烟中藏着白色粉末,他即刻明白这是海洛因。但经不住300元红包的诱惑,刘伟并没有收手,还是将毒品和吸食工具转送给了屈、肖二人。
1个月运送毒品10次
有了这样一个运毒通道,屈、肖二人与刘伟更是“亲密”。后屈、肖因劳教等原因,被转送出戒毒所,刘伟又接着给戒毒者黎某、吴某等人运送毒品。
经查明,4月16日至5月14日,短短1月内,刘伟给6名戒毒人员运送毒品10次,重量从0.3克到5克不等,刘伟也从中获利2000余元。当戒毒人员在病室“吞云吐雾”时,刘伟甚至帮忙把风。
医生体检发现端倪
5月中旬,戒毒所医生对戒毒人员定期体检时发现,有两个病室的戒毒人员实施戒毒后不仅没效果,反而毒瘾更大了。戒毒所立即报警,经调查,水落石出。
昨日庭上,刘伟对检察院指控无异议,他说:“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中途曾想过洗手不干了,但一次次战胜不了欲望。我愿意认罪。”渝中区法院认定,刘伟的行为已构成了运输毒品罪,且情节严重,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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