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展:湖北省利川市特大投毒案犯陈小梅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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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10月28日电(王世平、黎昌政)造成33人中毒,其中10人死亡的震惊全国的湖北利川投毒案案犯陈小梅,28日被执行枪决。
法院审理查明,陈小梅,文盲,住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一组。2003年10月21日清早,其长子朱发彬率众人为其父亲、陈小梅的丈夫朱大田举行葬礼。陈小梅独自在家,想起平时与长子及儿媳的积怨,便于当日上午12时许,将放于墙孔中的“毒鼠强”投进厨房簸箕里的米饭中,以“教训一下长子”。下午1时许,帮忙操办丧事的30多名乡亲在吃饭过程中陆续出现中毒症状。当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10月24日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将陈小梅刑事拘留。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小梅与其丈夫已分居13年,陈与次子朱发明一起生活,朱大田与长子朱发彬一起生活,陈与长子、大儿媳长期互不来往。多年来,夫妻、母子、兄弟间经常为琐事争吵,且丈夫已死亡,次子又在外打工,陈小梅自己觉得生活孤苦伶仃,产生轻生念头。加上其夫遗留下来的几十元钱被长子占有,此次办丧事所收数千元礼金也归长子所有,对长子及大儿媳产生怨恨。经过公开审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29日作出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23日终审裁定陈小梅投放危险物质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