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张建平张旭东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28日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允许存款利率下浮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张建平张旭东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58%)为例,城乡信用社可以在5.02%至12.83%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要步骤,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防范金融风险。
这位负责人说,为确保这次利率调整顺利实施,人民银行进行了全面周密的部署,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区间,加强利率风险管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资金成本和企业风险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防止盲目抬高贷款利率,抑制高利贷行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对利率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做好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