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行取消14项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项目,即日起实施
早报讯(记者陈筱丽实习生涂娟)四川省劳动保障厅昨(28)日表示,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3项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项目,我省各地一律不得再继续审批;此外,从即日起公布并实施我省自行取消的14项劳动保障行政审批项目。
省劳动保障厅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劳动保障机构要分别对照相关法规,认真清理本级相对应的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实施程序,结合劳动保障部即将制定颁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程序、期限,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个项目的操作程序。同时提醒:国务院未明确保留而我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2项,即集体合同审查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我省自行取消的14项行政审批1、企业招用职工2、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项目3、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4、对从事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专项审计社会中介机构资格的认可(以上4项取消的依据是2001年省政府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5、权限内企业跨地区招收职工
6、企业关闭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7、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对特繁工种的认定
8、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和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
9、办理人才引进审核
10、《社区就业服务证书》审批
11、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1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审批
13、职工转移(调动)审批
14、省属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异地安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