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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大王”成都遭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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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29日05:00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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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献血大王”高永华
献血量之多:累计达37250毫升,相当于7名成年人总血量
献血地之广:拥有45本各地献血证,骑车行迹全国各大城市
献血史之长:从1995年开始义务献血,至今已有9年时间
来蓉献血受阻:年满60岁,超出《献血法》规定法定年龄本报记者 何先菊 为您摄影报道福建农民献血9年
今年60岁的高永华是福建省福州市郊区的一位农民,因为常年骑车宣传无偿献血,他的皮肤黝黑,精神矍铄,头上还特意戴着一顶印有“献血光荣”的白帽子。高永华称,他无偿献血始于1995年,那时51岁的他觉得自己一事无成,总想做点有意义的事。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篇《热血可挽救生命》的报道触动了他,他毅然决定参加无偿献血。当年5月,他踏进福州市中心血站开始了自己的无偿献血计划。骑车行遍上千市县
1997年,高永华萌发了骑自行车走遍全国义务宣传无偿献血的想法。7年时间里,他骑车行遍了全国每个省市自治区,穿越上千个市、县,并在许多地区参加了当地的无偿献血,骑坏了6辆自行车。在高永华的行李中,记者见到了他收藏的45个红彤彤的献血证,上面印着“漠河”、“海口”、“乌鲁木齐”等地名,港澳台地区的献血证也被他收入囊中。目前,他累计献血达37250毫升(包括全血和成分血。全血是指采集所有的血液成分,而成分血则只是采集血液中的某种成分,如血小板、粒细胞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捐献一次机采成分血相当于捐献800毫升全血),相当于7个成年人全身的总血量,被媒体誉为“献血大王”。此外,高永华还打算将自己逝后的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给福建省红十字会,并进行了遗嘱公证。准备年底献遍全国
高永华称,他的心愿是在全国的每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参加无偿献血,目前还有吉林、辽宁、河北、四川、重庆和西藏六地尚未涉及。本月,他在陕西和新疆参加了无偿献血后于昨日到达成都———但这一次他破例坐火车前来。“我想赶在今年年底前将我献血的足迹覆盖到长江以南的所有省份,所以先把自行车放下了。”高永华解释说。成都献血被拒绝
昨日上午,高永华刚下火车就带着行李直奔成都市血液中心。血液检查的结果全部达标,但令他意外的是,在询问了年龄后,血液中心拒绝了高永华无偿献血的要求———理由是“他的年龄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18岁~55岁的范围”。
“我走过了全国这么多城市,这可是第一次遭到拒绝!”高永华急了,他连忙拿出了45本献血证以及他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希望血液中心能够网开一面,帮他完成心愿。成都市血液中心考虑到高永华的情况比较特殊,特意请示了国家卫生部主管输血的部门,得到答复是依据《献血法》行事。随后,成都市血液中心拒绝了他的要求。昨日下午高永华遗憾地离开了成都。规范献血成都严格依法行事
昨日下午,成都市血液中心业务科一名姓赵的负责人遗憾地表示:“我们十分钦佩高永华的精神,我们欢迎他在成都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但本着对他负责任的态度,规范献血事业,我们只能遗憾地拒绝他献血的请求。”据介绍,成都的献血事业十分规范,一直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行事,目前还没有超出年龄范围献血的先例。新闻背景无偿献血年龄有限制
根据我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法定年龄为18岁到55岁。这是根据中国人体质、生理状况等做出的,具有很强科学依据。今年60岁的高永华超出这一范围整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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