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在南京交管部门于山西路市民广场举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上,终身禁驾、交通事故处理、驾驶证管理等话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据了解,目前南京已有7人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月5日,邹某驾驶三轮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他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后驾车逃逸。该事故导致一人死亡,邹负事故全部责任。邹某成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南京第一位被终身禁驾的机动车驾驶人。
6月18日,刘某酒后驾驶桑塔纳小客车因避让路面积水行至道路左侧,与王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造成王当场死亡。刘驾车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7月2日,江某驾驶货车将在路右非机动车道内推自行车的王某撞死。江肇事后逃逸,后投案自首。
7月24日,李某驾驶载货汽车将横过公路的鲁某撞死。李某逃离现场,后被抓获。
7月27日,朱某驾驶未按规定参加检验的重型自卸车由马鞍山市返回溧水,因朱某所驾车辆灯光不亮,撞到严某的三轮车尾部,致严当场死亡。朱驾车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8月12日,方某驾驶轻型货车,追尾撞到同向蔡某骑的自行车尾部,造成蔡某受重伤。方驾车逃逸,后被警方抓获。
9月20日,刘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占道行驶,撞死骑自行车的任某。刘驾车逃离现场。
据介绍,驾驶人被终身禁驾的信息,将通过相关网络由全国的交管部门共享,一旦被终身禁驾,在全国任何省市都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宁交轩 陈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