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9点,“涉黄”副总张平绕再次坐上原告席,为讨回清白,他反复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
在庭审中,为证明自己名誉权受到侵害,张平绕向法庭提供了三份证据。其中一份证据是一张光盘,其中刻录有被告唐国富和许某在电视新闻节目中的谈话,在该新闻报道中,两被告对电视记者声称,张平绕多次利用公司电脑下载、浏览、传播淫秽音像制品。
看完这张光盘,被告律师对光盘提出了几点质证意见。第一,光盘的证明力值得怀疑,因为该光盘并非母盘,而是经过新闻单位剪辑过的内容,这很有可能会违背被告的初衷;第二,在电视节目中,两被告均是被动接受记者采访,而非主动接受;第三,电视节目中夹杂着大量的记者评论和原告自己的语言,并没有做到真正客观。
对此,原告律师立刻给予回击,“光盘是被经过新闻剪辑,但是两被告所说的话难道不是事实吗?”“两被告既然接受记者采访,那他们就该对说话内容负责。”提交这份证据,是要表示原告是怎样被诬陷的,“至于为什么使用新闻报道,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原告被诬后举证的困难。”证据质证后,法院表示择日再审。
据了解,现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已对“涉黄”举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但书面材料仍未下达。张平绕对这样的结果似乎并不乐观,“我当然也急切地希望公安机关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但我更希望公安机关能将我‘涉黄’背后的黑幕揭开!”这场“涉黄”名誉权纠纷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黑幕,本报仍将进一步关注。(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