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阆中市工商局传出消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阆中“农药醋”系列案件有了新结果。阆中奎星酿造厂、阆中文兴醋厂、阆中味美香醋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自然人何元章、李长泉、胡延强被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并没收全部有毒食醋。
6月下旬以来,阆中有关部门在对该市24家食用醋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阆中奎星酿造厂、阆中文兴醋厂、阆中味美香醋厂、自然人何元章、李长泉、胡延强等非法使用“敌百虫”和“敌敌畏”杀虫剂等农药成分,每千克食醋中最高含“敌百虫”达42.9毫克,“农药醋”事件轰动一时。“农药醋”事件发生后,阆中市检察机关将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6家企业老板全部移送公安局立案侦查。阆中市工商局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该市食醋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以彻查“毒源”。并作出决定,对“奎星”、“文兴”、“味美香”及元山乡何元章、李长泉、胡延强等涉及“毒醋”案的涉案当事人,处以罚款5万元、并没收全部有毒食醋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据阆中市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对“农药醋”经销者的调查取证工作也已即将结束,不日将作出严厉处罚。据悉,阆中市人民法院还将择日开庭审理阆中“毒醋”系列案的涉案人员。
(张晓东 王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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