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天时间里,持刀抢劫作案6次,抢劫财物价值达7000多元,6名无辜群众被其用刀捅伤或殴打致伤,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做案者竟是一群少年。当17岁的赵某被警方抓获送往看守所时,他还天真地问警察:“叔叔,你们把我拘留几天可以回家。”
9月13日至18日,短短5天时间,贺兰县连续发生3起抢劫案件,居民议论纷纷、人心惶惶。贺兰县公安局立即部署巡警大队加强对县城街道的巡逻,并要求刑警大队限期破案。接到命令后,贺兰县刑警大队成立了专案组,组织便衣在重点时段对重点路段进行监控。然而,狡猾的犯罪分子并不上钩,但案件却仍在发生:9月25日晚12时许,宁夏某计算机网络公司职工在贺兰县城一网吧门口与女友见面时,被5名小伙子强行拉到贺兰县习岗镇经济桥村唐徕渠桥头,抢走了身上的1300元钱和一部手机。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激发了专案组成员的破案决心,经过艰难的侦查,他们将目标锁定在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简某和赵某身上。
10月5日晚,在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胜利刑警中队的协助下,专案组将简某抓获。10月6日凌晨,赵某被一名自称王娟的女孩和其哥哥扭送到公安机关,王娟称她被赵某等一帮人抢劫后强奸。审讯得知,这是一个由11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专案组民警趁热打铁,连夜将文某、刘某、坚某、孙某、潘某抓获归案,几人交代了他们自9月5日以来,在银川、贺兰两地抢劫6次,非法拘禁1次,强奸1次的犯罪事实。(本报记者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