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刘志华
据广州日报报道,和预期的一样,昨日衡阳“11·3”特大火灾事故庭审辩论果然出现了白热化的场面,“衡州大厦的起火时间到底在什么时候”以及“教授是不是有了职称便等于有了司法鉴定资质”成为庭审展开的两大焦点。
至今日零时整,审判长宣布法庭休庭,由于各方提供的证据太繁杂,合议庭还需要细细斟酌,下次开庭时间还没有确定。但据称,下次开庭有可能不再公开。
焦点一:
衡州大厦起火具体时间
在昨日庭审辩论中出现的两大焦点中,关于衡州大厦的起火时间,公诉人给出的是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的结果,即“2003年11月3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公诉人为此提供了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接警电话和出警记录等证据。
而6名被告人则当庭出具的是当时火灾目击者近20人的证言,表明衡州大厦的起火时间是“从2003年11月3日凌晨2时30分到4时许”。辩护律师还一再表明,这20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都是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且辩护律师也将向法庭提交了厚达67页的公证笔录。
焦点二:
教授是否拥有司法鉴定资质
据悉,有关衡州大厦的鉴定检测报告有3份,分别即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和衡阳市公安局特聘的4名专家教授做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报告外,另两份鉴定检测报告都是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委托做出的。而从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来看,检察机关采纳的基本上是由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所做的鉴定检测结果。
也正因为此,昨日的法庭辩论中,6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对被公诉人采纳的鉴定检测报告进行了轮番的辩论。而该辩论最为集中的就是围绕做出该鉴定检测结果的4名专家教授以及其所在单位有没有鉴定资质展开。被衡阳市公安局聘请做出公诉人采纳了的鉴定检测报告的长沙理工大学两名教授陈浩军和黄生文出庭时都声称:“我们有教授职称,可以对衡州大厦的建筑工程质量做鉴定检测,无须经什么专门的考试。”
辩护律师则称拥有教授职称并不等于拥有做相关司法鉴定的资质,且要做司法鉴定检测必须经过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核准。辩护律师称据他们2004年9月22日从湖南省司法厅了解到的情况却是,长沙理工大学结构工程所、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所不是该厅批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且陈浩军和黄生文也不是该厅核准的司法鉴定人。另外,辩护律师还出具了另外两名教授及其单位同样没有司法鉴定检测资质的证明。
换证旁听
为领新证有人被挤得喊“救命”
就在前日下午的法庭举证结束后,几乎所有的旁听人员都被通知,26日凌晨领到的可用3天的白色旁听证都要收回,次日凭有效证件重新领取粉红色的旁听证。
据珠晖区法院的人介绍,之所以决定临时更换旁听证主要是这两天前来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有不少与此案没有多大关系,另外,庭审最后一天估计要参加旁听的人会比前两天多很多,有些的确有必要参加旁听的人又没拿到旁听证,于是可以通过换旁听证来达到调节的目的。
昨日凌晨6时30分许,衡阳市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的大门前已有好几十人排队等候了。到7时30分法院工作人员正式发证时,拥挤在大门前的150多人便开始不停地往前涌,且从人群中连续传出了四五声“救命”声。随后,法院不得不召集所有在场的法警维持秩序。
另外,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赵德琼告诉记者:“这次庭审肯定不会对6名被告人当庭宣判的,因为这个案子不仅影响太大,而确实也是太复杂,合议庭需要对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辩护进行缜密的考虑才能作出判决。”
新闻链接
2003年11月3日凌晨,位于衡阳市珠晖区的衡州大厦一楼仓库发生火灾,最终引发楼房坍塌,导致前来参加灭火救援的20名消防官兵牺牲,96户居民受灾,事故引起广泛关注。国务院派出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2003年12月21日,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被当地警方逮捕。2004年10月26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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