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顶文章:《企业不该棒打“同事鸳鸯”》
作者:刘宝庆档案馆职员
见报日期:昨日A20版
观点对碰
这种棒打“同事鸳鸯”既不厚道,也有伤了员工的心。
VS
因为人在恋爱中很容易受情感左右,这与要求“理性为上”的工作是有冲突的。
梁剑芳 医学硕士
24岁的杨华因为和同事确定恋爱关系而被公司要求自动离职,刘宝庆先生撰文认为企业不该“棒打鸳鸯”,指出这是“不折不扣的霸王规定”。笔者阅后,有不同意见。
拒绝“办公室恋情”是很多企业不成文的行规,而且美国和欧洲一些跨国公司也有类似的要求。至今,笔者未见有人对此提起诉讼,并一直延续下来。因此,指责上述公司侵犯人权未免有些言过其实。
拒绝办公室恋情,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人在恋爱中很容易受情感左右,这与要求“理性为上”的工作是有冲突的。首先,两个同事之间的恋爱关系,可能导致其他员工在竞争上的不公平,特别当两者是直接上下级关系时。其次,同事之间的恋情可能导致工作失误被隐瞒,不利于工作质量的监督。最后,现在很多公司的办公场地就是“大通间”,如果两人恋爱不成,又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将导致极大的尴尬,并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所谓做不成恋人还可以做朋友,是小说里才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