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乘客郭成在开往北京的火车上蹊跷地坠车身亡,郭成的妻儿起诉要求石家庄铁路分局承担全部过错责任,给付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等共计23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10月20日,河北民工郭成结束了在重庆的打工生活,乘坐1390次空调普通快车由重庆开往北京西。次日早上6时列车到达终点时,郭成的尸体在河北高碑店站附近的铁路边被路人发现。事发后,经郭成家属与铁路方面协商,铁路方面承担了无过错责任的赔偿,给了郭成家属3.6万元死亡补偿金。但郭成家属认为,铁路方面违反了保证旅客安全的法定义务,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郭成妻儿以石家庄铁路分局为被告,要求追加支付死亡补偿金9万余元,子女抚养费、母亲赡养费6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共计23万余元。
铁路分局在法庭上表示,铁路方面作为乘运人,并没有导致郭成死亡的违约行为,郭成死亡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列车上能打开的窗户只有厕所和茶炉间的窗户。事发当天早上,列车员换票时,发现郭成去了茶炉间。列车员随后发现茶炉间窗户被打开,窗户下部有脚印。列车到站后,他们又发现茶炉间的外壁有蹭和抓的痕迹,还被溅上了血迹。”铁路分局认为,郭成是自己跳车身亡。“郭成从重庆上车坐的是硬座,却在火车到达石家庄后,在离终点还有两小时路程时,花了200元补了张硬卧票,换到了硬卧车厢。而郭成外出打工4个月只挣了1000多块钱,这足以说明郭成事发时有不正常的心理。”
针对铁路分局的说法,郭成妻子白文茹表示“乡亲们都知道郭成很正常,他返家前同村的老乡送他时也没有发现他精神有问题。他不会自杀的,他回来前还开心地跟我说要回家过日子呢。”铁路分局认为,原告对自己的索赔请求负有举证责任。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