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10月27日以《给孩子打了什么针?》为题,报道了大东区静美小学出现了两伙“白大褂”,为学生扎下流感疫苗,引起人们对此事的关注。有许多家长和学校都对第一伙不明身份的“白大褂”给孩子们扎的疫苗表示担忧和不满。10月28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获悉,“疫苗事件”终于真相大白:大东区卫生局经检查认定,给孩子们扎的疫苗没有质量问题,并对责任人李某进行处罚。
据大东区卫生局有关人员介绍,事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现“疫苗事件”已经真相大白。这本来不该出现的“岔头”,原来是大东区疾控中心的个别职工的私人行为造成的。
10月26日上午9时,大东区疾控中心接到大东区医院报告,有2人冒充区疾控中心的人员,在区静美小学注射流感疫苗。接到报告后,区卫生局立即责成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共同到大东区静美小学了解此事。经调查已查明,大东区疾控中心在职职工李某,未经疾控中心同意,私自与区静美小学联系预防接种流感疫苗。李某从区疾控中心购买了100余支流感疫苗,并于26日上午在区静美小学为学生们进行了接种。
在本报报道了静美小学出现两伙“白大褂”为小学生扎流感疫苗后,引起了卫生局高度重视。10月27日上午,区卫生局召开班子会,认真分析了此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及可能造成的影响。随后,卫生局立即追查了流感疫苗的来源,确认为静美小学小学生们扎的疫苗,均是出自当地疾控中心的正规产品,并非假冒或劣质产品。区卫生局副局长王力负责组成工作组与区教育局共同做出决定:今后医疗、防疫机构进校接种疫苗,必须经过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审批。此外,对李某做出如下处罚:令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没收全部非法所得,罚款5000元;从即日起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奖金等一切福利待遇;恢复工作时间,根据其本人表现待定。本报记者孙洪伟实习生何雨阳记者电话:8103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