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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的哥:“请原谅我……”(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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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29日16:33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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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之一
肇事的车辆
因出租车车费,司机与乘客发生争执,“的哥”遭到一伙青年的群殴后,竟开车撞人,致使两无辜花季少女命丧车下。本报在4月10日以《两少女殒命车轮下》为题进行报道后,此案立即震惊沈城。10月28日,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的被告人张志国,被押上沈阳中法的被告席受审。
血色回忆:出租车“追”死两少女
今年4月9日零时许,22岁的出租车司机张志国在铁西区肇工街十马路的龙盛歌厅拉了两名乘客,上车前乘客冷某的哥哥预付了车费。途中,乘客冷某询问哥哥给了多少打车费,当张志国回答是“10元”时,冷某随即给哥哥打电话询问,其兄表示“我明明给了50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张志国将车又开回歌厅门前,为预付车费的金额争吵起来。这时,与两名乘客一起唱歌的另9人相继来到歌厅门前,当张志国追要车费时,遭到冷家兄弟、吴某、肖某、刘某、张某等人的殴打,张志国的出租车玻璃也被砸坏。张志国被打倒在地后,11人同时跑开。张志国从地上爬起来后,发现手机也在混乱中丢失。他驾车快速追赶,撞向玲玲、瑶瑶(两人均系初中女生)和肖某等人,玲玲和瑶瑶被当场撞死。8月17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张志国提起公诉。
莽撞“的哥”:“我不知道自己撞人了”
10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开庭前半小时,法庭座无虚席,就连过道里都站满了旁听者,除了被告和受害人的家属外,许多关注此案的出租车司机还专程赶来旁听。
面对指控,张志国反复强调自己当时被打晕了:“踩油门时,因为有人举砖头准备砸我,所以我就开车了,我只是想追上把他们抓住。我并不知道当时撞了人……”当法官问及张志国以多快的速度开车,知不知道这样的速度撞人会造成什么后果时,张志国推说自己“不知道、不清楚”。
愤怒家长:
当庭怒索67万
法官询问两名被害人父亲有无发问时,一直含泪听庭的两个中年汉子都异常激动。瑶瑶的父亲目光里充满愤怒,指着张志国说:“你说你当时不清醒,那你怎么知道自己躲进出租车的,还知道追人呢?你不清醒怎么还敢去开车呢?你在说谎......”激动的他在法官的反复劝导下才理清了问话的内容。而张志国仍坚持自己的说法,只是当检察官问及“是否感觉到了自己撞人”时,张志国辩称“我只是感觉撞到了东西,但没想到是人……”瑶瑶和玲玲的父亲分别提出了包括赡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在内的合计26万余元和41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庭审焦点:撞人是故意还是过失?
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时,张志国的代理律师就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名,进行辩护指出,故意杀人罪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被告人撞伤两女孩后,径直抓获同在一起的另一青年,并将其制服等候公安人员到来。从这一行为上看,被告人对被害人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故意。从案发时的情况来看,被告人并非在明知自己驾车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而采取放任态度,而是处于被打得头晕时所采取的抓擒行为,故也不构成间接故意。被告人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其人为追赶殴打他的歹徒,不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并未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这种结果,主观上是有过失的。另外张志国有自首情节,又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理。
而控方则认为,张志国开车后的目标清楚,是直接撞向逃散人群,所谓“不慎”不应成立。其次,被告在被打仍能方向明确的驾驶,证明其控制力尚在,且从医学角度看也不具有控制力下降的表现,所以应该认定被告完全有能力预见撞人致死的后果。
当庭忏悔:
“请原谅我……”
举证时,“白玉热线”的出租车司机朋友联名出具了一份证明张志国平日里表现良好的证明,由张志国的代理律师提交到法庭。张志国所在出租车公司的经理也为其开具了此类证明。
最后陈述中,张志国低声说道:“虽然我不是有意撞人的,但我还是希望被害人家属原谅我的过失,我也对不起养育自己的父母……”伴随着沉重的镣铐声,张志国被带出法庭。旁听席上,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满身颤抖,她是张志国的奶奶。老人激动地问自己的儿媳:“孩子呢,我要看看他……”听说孙子已被带走,老人的声音哽咽了:“怎么走了呢?我一把年纪走了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看一眼孙儿啊……”本报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荣晶摄影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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