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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不守交通规则顶格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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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29日16:43 来源:四川新闻网-遂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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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大英交警全面出击,上路投入整治战役,打击违法行车,并全部给予顶格处罚。
镜头1
骑摩托不戴头盔顶格处罚
27日15:30,大英县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蓬莱镇太吉桥路口。不一会儿,一骑摩托车的人没戴头盔就开过来,被民警拦下后,该驾驶员还辩解:“没多远所以就没戴!”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给予了罚款并扣2分的顶格处罚。
半小时内,民警就挡下10辆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摩托车,其中还有一辆摩托车驾驶员不能出示驾照,一辆摩托车车牌倒挂。
镜头2
小货车人货混装顶格处罚
下午4点过,一辆农用小货车拉了一车的预制板从象山方向开来,货物上居然站了4个人。预制板一旦往前滑动,上面的人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车拦下,质问驾驶员为什么要搭人,驾驶员无言以对。
民警很快查出这辆车有两项违法行为:一是违反载人规定,人货混装;二是机动车没有年检。根据有关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并扣2分的顶格处罚。
(李前霈本报记者陈小平)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上路、对驾驶机动车进行人货混装的一律给予20—200元的罚款,并作扣分处理。针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打响为期60天的路面行车秩序整治战役,集中打击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超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等11种严重违法行为。对驾驶机动车超过最高限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对客运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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