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对未成年人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和生态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向更高层次发展。
意见指出,一些长期形成的“人是自然的主宰”等错误观念,以及对大自然进行掠夺性破坏的行为,影响着未成年人的道德取向和行为习惯,困扰着世界观正在形成时期的未成年人的思想。加强全社会生态道德教育,特别是加强未成年人的生态道德教育显得尤其迫切和重要。
意见要求各地林业部门把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开展生态道德教育的重点,充分利用“地球日”、“国际湿地日”等世界性纪念日以及我国的“植树节”、“爱鸟周”等一系列科普宣传节日,加大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的力度。
意见强调,生态建设是生态安全的基础,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的保障,生态文明是生态建设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要把宣传普及“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基础知识作为长期工作;加强保护生态环境法制教育,初步树立青少年保护生态的法制观念;积极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和兴趣爱好的各种生动的生态建设实践活动,教育并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观,为其将来主动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意见还确定,努力建设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城市动物园、野生动物园、湿地公园等园区的优势,努力建设一批高标准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要酌情减免门票,有条件的生态园区要完全免费向青少年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