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文章被收录丛书了,请速汇邮购费……”读者来信投诉一些书刊杂志社——打着编书幌子 软磨硬泡骗钱
编辑同志:
半年前,我在一家内部刊物上发表了一篇加强党建的探索性文章。上个月忽然收到北方某丛书编辑部的来函,称本人此稿已编入丛书,“请速汇200元邮购费,以便及时寄书”。没征得作者同意便自说自话将文章收编入书,我很不开心,自然不去理睬。
前些天,这家编辑部又来信称:本人的“大作”已被评为丛书文稿一等奖,信函内还附上奖杯、证书照片,请我汇上688元,对方将迅即“奉上奖杯、证书及丛书一套”。此事似有花钱买奖之嫌,我岂肯附和?孰料近日对方第三次来函,忿忿指责:“本部没料到您这么不配合,将金钱看得高过珍贵的荣誉……”怪哉!明明自己不择手段想牟利,目的未达到却倒打一耙,真是岂有此理!
读者董伟忠
编辑同志:
去年我在一本学生杂志上看到一则全国青少年文学艺术的征文比赛启事,于是我写了篇文章寄过去,并按要求寄去参赛费50元,办理小记者证工本费20元。没有多久对方发来通知要求再补寄130元。我犹豫了,没有寄钱。今年暑假,我又收到这家杂志社通知,说我的作品已入选《优秀作品选》,只需交纳85元,就可得到全套“珍藏版本”。寄钱后不久,我收到了作品选,大失所望。全套书纸张粗糙,错别字连篇,水平低级不堪,也没有什么“200克铜版纸彩色覆膜装帧”,根本不值得“珍藏”。当初许诺的奖状、奖杯连影子也没有。我这才明白,他们是打着征文的幌子骗我们学生的零用钱!
读者宋俊兰
【记者手记】
征文编书做幌子,实质是为了骗钱敛财,再加上利诱威胁各种手法,真可谓“生财无道”。值得注意的是,类似上述两位读者反映的情况,并非个别。前些天,读者杨忠明来电说,他所在的饭店去年因服务质量差被报纸批评,近日外地一家信息报突然打来电话说,他们准备将这篇文章,还有在国内其他报上发表过的有关消费投诉文章“汇编成册”,在全国发行。如果不想“臭名远扬”,则必须在他们报纸上刊登“正面报道”,广告费嘛可以优惠。说来说去,最终还是落在一个“钱”字上。
对这些“生财无道”的单位,最好的办法就是像读者童先生那样,捂紧自己的钱袋子,不予理睬。当然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告上一状,也让它“臭名远扬”!
本报记者 方钟泽 本报实习生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