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交通有新的走法追踪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1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加强中心市区交通管理的四条新规定。早报昨日就市民关心的四大问题专访了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以下简称谢)。
为何由交警发布新规?
记者:1999年我市制定的加强市区交通管理的四项暂行规定是以市政府名义颁布的,为何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是以市交警支队名义发布?
谢:在1999年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参照,因此只能由市政府来颁布交通管理规定,而按照今年5月1日起实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这就赋予了交警部门制定交通管理规定的权力。因此,此次四条新规定由交警部门直接向社会发布通告。
无牌电动车真要禁吗?
记者:新规定中,明确提出从明年元旦起,无牌电动车不得上路,到时具体将如何管理?
谢:按照去年设定的电动车暂行管理规定,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暂定可以使用4年,而具体的管理处置方案则必须等省级政府颁布明确规定。
在今年5月份停止电动车上牌后,考虑到市民的接受程度,将过渡期延长到年底,在这期间积极向市民宣传明年元旦过后,无牌电动车不允许上路的规定。到时交警人员上路执勤发现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其不能上路行驶,必要时将对其进行罚款、扣车等处罚。
为何要禁半夜鸣警笛?
记者:此次发布的新规中,特别提到了“每天22时至次日5时,警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谢:是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市民对半夜鸣警笛的行为历来较反感,这次充分考虑到市民的意见,对这一扰民行为明确提出制止,还市民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考虑到半夜车流量少的情况,不鸣警笛对车速影响不大,但能给市民带来实际的好处。
人力三轮车会管得松?
记者:参照旧规定,新规定人力三轮车的活动范围变大了,是不是对其管理将放开?
谢:不是,今后对人力三轮车的管理将继续采取“严格禁止无牌或者人、车、证不符的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的规定。活动范围变大是指在对有牌照、正规经营的人力三轮车管理更规范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活动区域,但依照三轮车体积大、载重小、上路行驶经常造成堵车的现实情况,最终是要取缔三轮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