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封闭式花园小区”,却什么人都能随便进进出出,屡有业主被盗或公共设施遭损事件发生……日前,记者对本市部分物业花园小区进行了暗访。发现除个别管理比较严格,绝大多数园区能“轻松过关”。
一律放行
镜头一:记者驾车来到青年大街附近某高档花园小区时,被横在门前的起落杆挡住去路。保安人员打量记者后,问:“你找谁?”“到里面的物业公司去办点事”,记者随口回答。结果,横杆抬起,顺利放行。记者故意问:“用不用登记?”保安显得不耐烦,向记者摆了摆手。
镜头二:北二环路附近某花园小区东门前,两名保安人员正在聊天。为引起保安注意,记者进入大门时有意放慢脚步,故作张望,保安人员却视若无睹。园区内一位居民抱怨:“当初买房时就是冲这‘封闭’环境来的,入住后却发现,哪是像购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诺的———实行封闭化管理,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大白天居民自行车就被盗过。更令人失望的是,当业主利益受到侵害,物业管理部门非但不承担责任,还指责我们缺乏安全意识。”
镜头三:10月27日晚8时许,记者在大东区某“品牌”园区门前留意观察:发现虽有保安值守,但外人进入园区畅行无阻。在门口,记者以买房为由与保安聊起来:“服务肯定是没说的,24小时有保安巡逻。”“能进去看看园区吗?”“没问题,最好是早点出来。”
争执不下
据了解,近年屡有花园小区业主被盗事件发生。
就在一个多星期前,位于崇山西路、入住不到一年的某花园小区,一夜之间五户居民同时被盗。案发后,被盗居民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赔偿,双方发生争执。居民的理由是:在业主足额交纳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没有维护好业主利益,显然是一种失职行为。物业公司的理由是:物业部门只负责园区内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而包括业主住宅以内的私人部分不在责任范围。况且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没有关于业主家庭财产的赔偿条款。
就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房产局小区办。其工作人员解释说:从目前掌握情况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还非常笼统,具体内容没有细化。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常常会引起争端。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但如果保安人员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并有确凿证据,物业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大连市正运作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将业主的财产纳入保险轨道,而物业公司只负责管理园区的公共部分和公共设施。这样,不仅使物业管理工作更加明晰有序,而且能从根本上杜绝业主与物业之间因财产损失而引发的纠纷。本报记者庄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