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摆平”一词,在媒体中的使用率颇高。据10月28日中新网报道,广东河源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利用组织人事权,卖官鬻爵被查处。卢建中因嫖娼被犯罪团伙敲诈勒索,竟指使该市几名干部出资70多万元为其“摆平”,这几名帮卢掩盖丑行的“有功之臣”,后来都得到了卢的“关照”。10月26日《辽沈晚报》报道,在检察院工作的公务员刘某,将一名被其怀疑为偷了自己手机的少年暴打一顿。在110赶来的时候还口出狂言:“公检法我都能摆平。”
一个是利用职权让其手下把自己嫖娼的事摆平,一个是检察院的一位普通工作人员叫嚣“公检法我都能摆平!”在笔者的印象里,似乎大贪官胡长清、成克杰等人,就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因为在他们的势力范围内,“公检法”还真被摆得服服帖帖,惟命是从。黑帮头子刘涌、长春“涉黑局长”展文波等人,也曾口出狂言,但却也把当地的“公检法”给摆平了。看起来,有的时候,这句话并不仅仅是一句吓人的话,而确实是说了一句实话,是这些犯罪分子的真实写照。因为走私分子赖昌星就曾说过这样的话,而当地的“公检法”也一度沦为其左膀右臂,成为其进行走私犯罪活动的保护伞。
我们就“摆平”的字面来理解,主要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调各种关系,达到一般人所达不到的目的。事实上,这种所谓的“摆平”,也只不过是过去黑社会老大常用的一句口头禅。一些我们只能在电影、小说、杂志的描写中,才能看到的丑恶现象,现在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成为媒体曝光率较高的一个字眼,这不能不让我们进行一些深刻的反思:这种“摆平”到底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心态,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现实。如果我们仅仅把“摆平”看作是一种表面的现象,而不能透过现象看到其本质的话,我们将会犯历史性的错误。试想一下,假如我们容忍、放任甚至迷信这种“摆平”的话,我们的社会秩序何在、法律尊严何在、社会公德何在?可以说,“公检法”作为国家的三大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公民权益、捍卫正义的责任,也不是谁想摆就能够摆得平的。但如果我们确实有个别的“公检法”,就真的被那些个有权有势有钱的人给“摆平”了,那也是一种制度的悲哀,是一种历史的倒退,这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
我们真诚地希望,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检法”,要以身作则,大公无私,秉公办案,自觉地担负起维护公民基本权益的责任,成为执法为民的模范。通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社会公德得以彰显,让普通百姓的权益得到保障,让那些个今天“摆平”这个、明天“摆平”那个的没有市场。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摆平”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嚣张,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最终还是谁也没有摆平,只不过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把自个儿摆进了监牢,摆进了地狱,这也许是对“摆平”一词最具讽刺意味的诠释。(稿源:红网)(作者:王民官)(编辑:杨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