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7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将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5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这是北京市委组织部部长赵家骐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同时,赵部长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将优先考虑。
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岗位,是近几年来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大改革。实践证明,这项改革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任用,许许多多有真才实学、能力拔萃的优秀人才正是通过公开选拔这条“阳光大道”走上了自己适合的岗位,大显身手,大展宏图,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的这次公开选拔,本是一次常规性的选拔用人。略有不同的是增加了一项“留学回国人员将优先考虑”的条款,而正是这一条款的合理性、公正性,招来了众多的眼球,甚至有人说这是没有体现机会均等、公开公平原则;是对本土人才的不公,存在公开歧视本土人才之嫌,更不利于“海归”人员的成长。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本身便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之嫌,是对“优先考虑”的误解。
因为北京市对“海归”人员的优先考虑是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操作,而不是在前期选拔中放松要求、放宽条件。否则,公开选拔便失去了意义,也必将遭到公众的质问。而既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在同一起跑线上为何不能优先考虑“海归”人员?其一,“海归”人员学业归来,满怀报效祖国之热情,希望大干一番事业。优先考虑便是尊重了他们的意愿,创造了一种回国发展的机会。但能否抓住机遇,最终取决于其个人的综合素质。在这种优先考虑中,反映出了选拔单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的思想理念。由此还可产生集聚效应,吸引更多海外学子回国创业。其二,相对来说,“海归”人员观念新、思路广、视野宽,能及时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拿回来”为我所用,这将大大节约行政成本和生产成本。其三,这是对本土人才的一种鞭策和鼓励,而绝不是一种歧视。本土人才只有以更高一筹的能力和水平方能脱颖而出,反过来又激励“海归”人员奋发上进,这是一种良性互动,作为选拔单位何乐而不为?其四,优先考虑并非北京首创,在其它省市诸如上海、广州早几年就开始试行,且效果很好。可见,这是目前公众基本认可且较为公正的一种选拔制度。
固步自封、闭关锁国的教训,国人已深有体会。如今,在人才选拔上,我们就要勇于打破旧的条条框框,敢于剔除陕隘的本土观念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搞五湖四海。优先考虑“海归”人员,是一种观念更新,有利于吸纳更多留学人员回国贡献聪明才智,一举多得,应成为人才选拔制度中的一种常规。(稿源:红网)(作者:陆志坚)(编辑:杨国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