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至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1至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1至9月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办公室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沈习淼、市科技局长胡作武、市民政局长卜功元、市财政局长万善志、市人事局长曾再农、市交通局长马承斌、市物价局长印甫生、市外侨办主任陶孝忠、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胡金林9人的述职报告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彭世理、赵世富、万利3人的书面述职报告。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和组成人员分别对9名同志进行了联组述职评议发言。
会议对述职人员按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9名述职人员均以称职票超过半数评为“称职”。
会上,沈习淼、胡金林代表述职人员作了表态发言,市中级法院院长谢肇荣作了表态性讲话。
市委副书记戴军勇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统一认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扩大宣传,提高人大述职评议工作的透明度,抓好整改,督促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改进工作,以推动我市述职评议工作健康发展。
市长陈君文要求,评议会议以后,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这次评议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改进工作,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不辜负党和人民、不辜负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常德市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授予杨名夏、谢玉鸣、聂敏、高志宏、王少彬、周海清、马晓光、孙元新、袁顺章、郭松10人“模范法官”称号。
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傅少祥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除白明常德市白洋堤地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彭建国为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莫道宏,副主任孙维忠、蒋祖建、李学林、邹克忠、张启祥、高勇、何英满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元英、李爱国、宋冬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辉才列席会议。(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