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见习记者詹耘) 27日,省法律援助中心派出的3名律师赶赴泸州,和泸州当地律师一起,为346名农民工追讨血汗钱。下午,泸州纳溪区法院开庭审理了346名农民工的集体诉讼,欠薪债主———泸州市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庭上表示,愿用其房产抵偿民工工钱。
开庭前省政府高度关注
记者在纳溪区司法局了解到,这346名农民工被拖欠工钱2年来,虽然数十次催款未果,但从没做出过任何过激行为。这些农民工年龄最大的58岁,最小的18岁,大多是泸州市附近农民,两家公司最多拖欠个人工资竟达9000余元。目前,纳溪区法院已先行查封了恒通公司位于纳溪区麻柳沱的恒通公司二楼的一整层商业用房,足以解决民工工资。
开庭之前,泸州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此事已引起省政府高度关注。省政府有关领导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专门打电话到泸州市政府办公室询问此事,要求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另外,记者在现场获悉,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纳溪区法院专门派出了“人民满意好法官”江宁女子法庭庭长潘银书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庭审中双方争议不大
27日下午2时30分,纳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民工代表田春、陈世强、邱钦平、罗宗华、周国全等的集体诉讼,有几十名农民工代表到现场旁听。同时,纳溪区监察、纪委及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均到庭旁听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第一被告泸州市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明确表示,欠农民工工钱是事实,而且愿意用房产抵偿民工欠款。但该代理人也称,从他们清理的情况看,欠款数额只有40多万元,而并非近56万元。
第二被告泸州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却称,因河东新区是恒通公司自行开发、自行建设的项目,该公司在其中只是单纯进行管理,而从派工单上也可以看出,落款均为“恒通公司”,因此该公司不应成为被告。该公司同时表示,赞成恒通公司“在法庭主持下,协商解决本案,虽然困难,愿用房产抵偿民工欠款”的答辩意见。
庭审后农民工基本满意
“自从老板欠我们工资后,我们就到纳溪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过三四次。但由于一直找不到老板,所以拖欠的工资一直都没有着落。”农民工代表罗宗华说。据他介绍,申请了法律援助后,很快就走上了司法程序,使他们有了盼头。“感谢政府、感谢司法局,也感谢新闻媒体对此事的关注,才使拖欠近2年的工资很快就会拿到了。”其他在场的农民工也明确表示,他们对目前的处理感到满意,因此不会选择其他过激方式催讨。
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也表示,如何使工资早日兑现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农民工讨薪有利器
农民工讨还工资的难题在建筑业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建设工程的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许多农民工往往辛苦一年却拿不到工资。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一个司法解释明确,参与完成工程建设的农民工,如果没有按时拿到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这项工程的发包人。法院也可以同时把工程的分包人列为被告。
这个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