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冯小刚臭骂《明星周刊》记者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的声援冯小刚,认为这家媒体真“缺德”,侵犯了冯小刚的隐私权,曝光冯小刚在京住所给其招来不少麻烦;有的则认为,作为公众人物的冯小刚自然是公众和媒体的追逐对象,冯小刚应该有被公众和媒体曝光的承受力,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大骂记者,显然太失风度,没有涵养;等等。总之,“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各种议论不绝于耳。
“冯小刚事件”倒使笔者想起了一件往事。
1997年8月31日,英国前王妃戴安娜和同车男友法耶兹在巴黎的一条公路隧道上遭遇车祸身亡。当时,有数名摄影记者在对他们进行追踪拍照,而不顾发生车祸的戴妃是死是活。“戴安娜之死”成为了当年西方十大新闻之一,西方舆论关注此事的视角不少,焦点固然集中在戴安娜之死是一起纯粹的车祸还是另有阴谋上,但也引发了一场关于道德与新闻孰先孰后的大争论。
戴安娜事件发生后不久,笔者恰好和一些西方媒体常驻德国记者参加由德国联邦新闻局组织的一场访问德国东部的活动。在旅途中,戴妃事件成了我们讨论的主题。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常驻德国的一位女记者说得颇为直白:作为一个摄影记者,新闻敏感性和职业本能告诉他,戴妃遭遇车祸,这无疑是一起重大事件,他必须要把它拍摄下来,而不管戴妃是死还是活;但从道德出发,摄影记者作为这起车祸的第一目击证人,应该把抢救戴妃、而不是抢新闻作为第一要务。道德和新闻在此剧烈冲撞。新闻以客观报道事实为生命,但同时也以惩恶扬善为己任。记者固然难以做到时时“先道德而后新闻”,但必须以“先道德而后新闻”为准绳。正因如此,那些追踪戴妃的摄影记者们只顾新闻、而不顾他人生命的行为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受到了舆论的普遍谴责。迫于道德压力,媒体最终也没有刊发这些摄影记者们抢拍出来的极度血淋淋的新闻照片。
和戴妃事件相比,“冯小刚事件”在新闻性上自然是小巫见大巫,没有多少可比性。但是,戴妃事件所引发出来的“先道德而后新闻”的启示给了我们诠释“冯小刚事件”的一个视角。
“先道德而后新闻”的行为准则要求媒体在报道新闻事件时首先要讲道德,要考虑到所报道出来的新闻内容、角度等对受众以及被报道者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娱乐新闻为例,人们不难发现,媒体在报道娱乐新闻时,不时发生媒体和公众人物两者之间的摩擦与不和。原因许许多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要解决这个矛盾,一个共性的问题或许是,两者要多照镜子。媒体须考虑报道对新闻人物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及其后果;新闻人物对媒体的报道要以道德回应,通过正当和文明的手段,如举行新闻发布会,也可以诉诸法律等,而不是以谩骂等没有修养的行为来回应。
具体到“冯小刚事件”,一方面,这家媒体固然不应该公开明星们的住址,不应炒作实际上并没有多少新闻价值的所谓“市场卖点”,不考虑到公开住址会给明星们带来什么影响,似乎是有点“缺德”;另一方面,冯小刚固然有怨气,却不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大骂这家媒体的记者,况且,被骂记者并不是公开冯小刚住所的当事人。这容易让人想到个人的涵养问题。
在媒体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媒体更应时刻敲打自己,遵循“先道德而后新闻”的行为准则,将道德性和新闻性统一起来。在今年9月1日发生的震惊全世界的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的报道过程中,一些西方媒体过分强调追逐事件的新闻性,对事件进行了过度充分的报道,无意中却帮助了绑匪了解外界对此事件的反应,以及俄罗斯特种部队的行踪和意图等。这种充分报道显然存在道德上的欠缺,应该引起媒体的深思。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