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体检有新规定
对进藏兵有优待政策
我市今冬征兵工作正在展开,征兵工作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昨日,杭州日报记者就有关征兵问题,采访了杭州警备区参谋长、市征兵办公室主任张力大校。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开始,请您把有关征兵政策条件及规定介绍一下。
张力:根据今冬征兵命令,征集新兵的年龄是这样规定的:男青年为2004年年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3周岁;女青年为2004年年满18—19周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本人自愿,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女青年和2004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也可以征集。
记者:今冬征兵体检有什么新规定?
张力:今年征兵体检的主要变化是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到4.5。
记者:今冬征兵,对文化条件有什么要求?
张力:征集兵员的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青年,要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非农业户口的青年,要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的征集只限今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部分在校大学生。
记者:听说今年还有进藏兵的征集任务,对进藏兵的优待政策有哪些?
张力:今年我市担负部分进藏兵的征集任务。为了鼓励应征进藏青年安心服役、报国戍边,我市于2002年就出台了相应的优待政策,主要是进藏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入伍所在地内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给;是农村籍入伍的,期满退伍后,本人有要求的,可办理农转非手续;非农退伍兵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当年当地退伍兵的两倍标准发放,农村籍的按当年当地城镇内地兵退伍安置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
记者:在校大学生本人自愿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对此有什么具体规定?
张力: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征集对象、范围、条件和优抚等。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义务兵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征集的条件和标准: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的在校生,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大学在校生的征集由学校所在的区、县(市)征兵办公室具体组织,学校配合,政审由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协调。
记者:对应征服现役在校大学生有什么优待措施?
张力:地方政府对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工作十分重视,对应征服役的大学生给予许多优惠政策:如按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复学,复学时在本校内优先选读专业,增加学分。对立功人员可减或免学费,同时,对专升本、本考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地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记者:今冬征兵工作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张力:我市的征兵实施阶段的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10月31日前为征兵准备阶段,11月1日开始体检、政审,12月10日开始启运新兵,12月25日基本完毕。新兵的军龄一律从2004年12月1日起算。
(通讯员金日明记者张寅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