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时20分左右,北京路某银行内走出一位身着黑衣的先生,双手抱着一大捧现金,立刻成为众路人目光的焦点。
“我抱着40万块钱找不到银行存,你们能来看看吗?我现在在吴井路口。”10时23分,本报热线突然接到李先生的电话。记者赶到吴井路口一家银行门外时,李先生表示刚刚将钱存进该银行。
储户:银行怎么出尔反尔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于数天前携带45.5万元到某银行位于北京路的支行打算开户,但因之前贷款买车,自己的身份证拿去作抵押了,因此只能提供驾驶证作为身份证明,当时接待他的营业员表示可以为他办理活期存折及财金卡。李先生说,当时那名营业员口头承诺他说,取款时凭驾驶证也行,于是,他便在该行开户,存入45.5万元。
昨天,因急需5万元现金,李先生于上午9时40分左右来到开户行。但综合七柜的营业员告诉他一定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凭驾驶证不能办理,双方发生了争执。之后,营业员请示领导后,还是让李先生取了款。但李先生说,当时柜台内好几名营业员都在和他争执,态度非常不好,他一气之下表示要销户。过后,仍然是在他没有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该银行为他办理了销户。
“40几万,就那么一堆钱,放在柜台就不管了。”李先生感到很生气,他说当时营业员连一个袋子都不给他,在他要求下,给了他几张报纸。由于报纸太小包不下,他只得抱着40余万元现金走到了离银行10余米处的车子旁。当时许多人都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他感到很紧张,幸好当时还有两个朋友同去。“太危险了,如果谁过来抢走一捆就跑,我也没办法啊!”
李先生表示,他并不想将事情闹大,但实在对营业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于是拨打了该行的服务电话投诉,最后对方协调他到吴井路口的另一家支行重新存进了40万元,但这一次的存折只是普通存折。
银行:营业员是履行岗位职责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李先生原先办理开户的银行,找到上午那位营业员进行采访。营业员洪女士表示,银行有严格规定,取款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请示领导,考虑到李先生是大户,便为他取出5万元。但李先生又要销户,由于银行存取款自由,所以又为他办理了销户。当时因没有袋子,所以给了李先生几张报纸和橡筋,但李先生没有取走橡筋,也没有请经警护送到车上。
记者随后对该行营业室陈主任进行了电话采访。陈女士表示,取款5万元以上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是金融系统的规定,驾驶证并不是银行承认的有效证件。当时为李先生开户的营业员与今天的不是同一人,因此就算当时那名营业员对李先生口头承诺过可以用驾驶证取款,今天的营业员也不清楚。上午洪女士的做法是完全符合岗位职责规定的。
陈主任表示,当时凭驾驶证为李先生开户情有可原,因为他是大户,现在银行找客户也不是很容易。况且存取款时银行承担的风险不一样,取款自然更严格,而且上午也为李先生特事特办了,但银行并没有规定一定要为储户提供装钱的袋子。陈主任最后说,由于李先生对该行服务不满意,该行领导已决定下午向李先生电话致歉,希望他能够谅解。
律师:双方都应“守规矩”
记者就此事向震序律师事务所杨福顺律师咨询。杨福顺表示,如果储户取款后在银行内发生不幸事件,那么银行按过错来承担责任;如果在银行外发生,那么银行在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
杨福顺认为,昨日的事涉及到银行服务的延伸和配套问题,金融系统的规定非常严格,一般储户取款5万元以上都会事先打电话向银行预约。从严格意义上说,身份证和驾驶证的效力在国内不是等同的,如果储户取款时不出示银行规定的有效证件,那么银行不为其取款并不违法。他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来,以避免日后生出不必要的麻烦。
马益华 江洋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