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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凶杀案(下)—杀妻自残伪造现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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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10月30日16:20 来源:长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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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楚平真的是杀妻疑犯吗?记者高勇摄
办案民警细解四大悬疑
究竟是歹徒劫财杀人,还是丈夫杀妻?昨日,侦查此案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警向记者细解了此案的四大悬疑。
疑点一大门被人反锁
据警方称,徐楚平的弟弟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他赶到时防盗门是锁着的,打不开。他喊醒了房内受伤的徐楚平,让其从窗户缝把大门钥匙递出来。小徐拿到钥匙后去开门,却发现门被反锁,从外面打不开。于是只好又找了个撬杠将防盗门撬开。
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徐楚平家的门窗全部加设了防盗装置,没有钥匙很难进入,更不可能从外面把防盗门反锁。而防盗门上除了小徐撬门的痕迹外,也没有其他撬痕,因此推断外人入室作案的可能性很小。
疑点二受害人死后被捆
据办案民警介绍,徐楚平被救醒后说,案发时约在2003年10月9日凌晨,当时他和妻子正在楼上卧室睡觉,两名劫匪持刀潜入家中,逼他们交出钱来,并将其妻捆住从床上带走,然后用铁锤猛砸其头致晕,他后来听到楼下有人喊他才迷迷糊糊下楼准备开门。然而经法医鉴定,徐妻尹女士死于案发2003年10月8日晚11时许,系被单刃刀连续刺中胸腹失血过多死亡,死后被人用带子捆住手脚、口唇及颈项。
调查中,徐楚平多次声称,其妻被劫匪持刀绑走后,就再没看到她,也不知是死是活,然而警方称,徐楚平从楼上走到楼下开门,必须要经过倒在楼梯上的受害者尸体,他说没看到地上的妻子,此说法站不住脚。
疑点三徐指缝有死者血迹
民警在医院询问徐楚平时,发现他两根手指的指甲缝中有残留的血迹。民警不动声色地取回化验,发现血迹为受害人的。如果按徐楚平的说法,劫匪将其妻带走后,他就再未看到妻子,那么他的指甲缝中的血迹从何而来?民警还发现,徐楚平在被救出前还曾洗过双手。
办案民警称,在案发现场,一楼好几间房中都留有徐楚平的血迹,显然徐楚平受伤后曾到过这些地方,这与徐楚平所说,他被打晕直到外面有人叫他才下楼开门的说法不一。
疑点四徐头伤似手下留情
办案民警称,法医在对徐楚平头上所受三处创伤检查时发现,两处轻伤,一处重伤,这与劫匪急于劫财索命痛下毒手作法不符。
同时警方还发现,案发后徐楚平曾与好友张某联系。而张在接受调查时供述:当天凌晨3点,徐楚平打电话给他,声称有急事。当他赶到徐楚平家时,尹女士倒在血泊中已断气,徐楚平坦白是他失手所为。请求张看在朋友份上,用铁锤把他打晕,伪造成遭劫匪袭击的样子。张下不了手,第一下很轻,又补了一下,还是没有效果,第三次重重打下去,徐的头部才流血。(记者陈勇通讯员杨槐柳覃红)
徐楚平在看守所内被采访时表示——很多事已记不清楚了
10月28日下午4时,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在反复查看记者的证件后,徐楚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徐楚平说,他和妻子自由恋爱,感情深厚。在公司妻子管钱,但他一个月3000多元的工资也够用了,“何况我还可用公司名义签单,根本没杀老婆的理由”。
徐楚平说,由于他的头部受重伤,很多事已记不清了,包括结婚时间。
对案发当天的情况,徐楚平称“记得很清楚”———2003年10月8日上午,其妻尹的姐姐打电话祝贺尹昨天生日快乐,尹听了很高兴。中午,他们夫妇俩约了江夏流芳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吃饭,然后就在朋友家打牌至次日凌晨1点钟,才回家休息。他们刚睡着就被两个“强盗”弄醒,“强盗”拿着刀顶着他们,其中一个右手拿着带锯齿的刀,左手拿着铁锤把他按在床上,他看到铁锤一尺多长;另一个从其妻床头搜出了钱包,里面有1000元,“强盗”嫌少,就把其妻绑着从床上带到楼下,拿铁锤的那个照他头上砸了一下,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徐楚平说,不知过了多久,他迷迷糊糊地听到侄子在院子外喊他,他想站起来,结果头一晕就昏了过去。他再醒时就听到母亲在楼下叫他,他强撑着下楼,眼前什么也看不到。门一开,他只说了一声救命就晕了过去。
接受采访时,提到妻子遇害,徐楚平显得十分平静。(记者陈勇)
庭审疑问 张某是否到过案发现场?
凶杀案的两个版本,使得另一涉案人———张某的证言尤显重要。徐楚平是否给张某打过电话求帮忙,张某是否到过徐楚平家,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
张某在给警方所做的供述笔录中,交代的情形与徐楚平的交代一致,完全吻合。案发后,张某的妻子也证实当晚“徐楚平打电话给丈夫,随后丈夫就出去了”。
然而,徐楚平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张某接受审讯时向自己辩护律师做的一份笔录,这份笔录也称“向警方供述的笔录不真实”。当晚没有接到徐楚平电话,也没有去徐楚平家。
开庭前不久,徐楚平的辩护律师找张某的妻子调查时,张某妻子当初的说法也有变———“当晚,丈夫一直在家”。
公诉人指出,几个人的口供一致反复,不能不排除避罪的可能。至于通话记录证据,由于是座机电话,无法查证。
认定杀妻证据不足?
公诉人认为,徐楚平家门窗完好没有外人进入的可能,首先排除了入室抢劫杀人的发生,徐楚平有最大的嫌疑。其次,尹女士的尸检报告证明“尹双手捆绑系死后所为”,徐楚平的法医鉴定证明“徐头部受伤时,属无反射性保护动作”,受伤后清醒时间至少可保持几个小时。
公诉人说,受伤后的十几个小时内,徐楚平有足够的时间呼救却没有呼救。所有的供述笔录、现场勘测、科学鉴定结论相互印证、吻合,足以呈现事实真相:徐楚平就是杀人真凶。
辩护律师称,检方缺乏足够的证据,尤其是缺乏有说服力的直接证据。律师认为检方指控证据不足,部分事实不清,认为“徐楚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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