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涛)宝安西乡的6名治安员在调查一起摩托车失窃案时,对嫌疑人毛某拳打脚踢、棍棒相加,致其死亡。昨天,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曾某等6名治安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出庭受审。报案事主陈某也因涉嫌参与作案一并受审。
据公诉人指控,今年3月25日晚10点半左右,曾某在西乡固戍警区值班时,接到陈某报案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次日凌晨1点55分左右,曾某了解到陈某丢失的摩托车已经找到,便同何某(在逃)赶到茶树新村6巷9号,陈某一直在附近守候。同为西乡镇固戍村治安员的邓某等5人听到对讲机呼叫后,先后赶到目的地。曾某等人叫开门后,发现陈某被盗的摩托车停放在客厅,被害人毛某和潘某睡在客厅,于是跳上床拉住头发将潘某和毛某先后拉下床,曾在客厅拿铁棍殴打毛和潘,邓某等人也围住毛和潘踢打。之后他们将潘、毛带到院子里,邓某用缠了黑色胶布的铁管殴打毛某。随后,曾某等人将毛某等带回固戍治安办,再送共乐派出所留置。在派出所期间,毛某尿血晕倒,后被送到西乡人民医院,于当日早上9点因左肾脏搓裂,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指出,曾某等人作为治安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社会治安的工作中,违反法律,违反工作规定,严重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曾某则辩称自己是在履行“职责”,其他几名治安员有的称未参与打人,有的则辩解称是在逃的何某将被害人致死。被告人陈某也辩称自己是依程序报案,没有参与打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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