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妻子打伤后觉得没得面子,自杀时又失去勇气,为保全自己的脸面竟然诬告是妻子下毒。好在检察机关及时发现其中疑点,为妻子洗清了故意杀人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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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妻子投毒?
8月23日,巫山县检察院的主诉检察官邵扬波接到县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一件故意杀人案件。据称:今年5月30日15时30分,巫山县公安局骡坪派出所接到举报,竹贤乡药材村5组村民陈庭春将鼠药“闻到死”(即毒鼠强)放入丈夫胡兵吃的米饭中,胡中毒到医院抢救。当日,公安机关抓获陈庭春并于当晚进行审讯。
公安机关认为:2003年农历11月16日,陈庭春与同村男青年胡兵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合。2004年5月28日上午,陈庭春因打烂一个碗与丈夫发生纠纷。5月30日13时许,妻子陈庭春趁为丈夫胡兵炒饭之机将早已准备好的“闻到死”鼠药放于胡兵的饭碗中,胡吃下半碗饭后感觉口干舌麻,遂到竹贤乡卫生院检查,由于抢救及时,胡兵脱离生命危险。陈庭春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起诉。
疑点供诉各异
接案后,检察官邵扬波通过认真阅卷,从厚厚的审讯材料中发现了疑点:公安机关在5月30日晚到次日对犯罪嫌疑人的五次讯问笔录各不相同。
第一次,嫌疑人作了无罪供述,后四次却供述是她投的毒;
第二次、第三次供述,是说她从楼上“抽屉里”拿出“用塑料瓶装的药水”倒入锅里炒饭给丈夫吃,且头一天即29日用药水作试验毒死一只鸡,药水瓶和死鸡都被大水冲走了;
但第四次、第五次,她却供述是自己从楼上“柜子的顶部”拿的“粉末状鼠药”放到胡兵吃饭的碗中给他吃;
根据供述,邵扬波认为此案作案过程、毒药名称、包装物、颜色、形状等特征表述模糊不清,前后矛盾。
他感觉更蹊跷的是胡兵的证词。证词中,胡兵陈述吃了妻子炒的半碗饭,感觉口干舌麻不舒服,于是将有剩饭的碗藏于从未放过碗的碗柜底层;他怀疑自己中了毒,独自步行十多里山路到竹贤乡卫生院检查治疗。鉴定结果是:胡兵碗中剩饭、洗胃物均有毒鼠强成份。
怪了。毒鼠强是烈性剧毒鼠药,无色无味,俗称“三步倒”,受害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中了毒还能感觉到口干舌麻,而且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长途步行?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看似成立,可为什么竟在一夜之间对作案过程、所用毒药以及细节特征表述如此混乱模糊??
揭秘中毒真相
带着疑团,公诉人提讯了陈庭春。
被关押了几个月后,陈开口便问:“我现在说实话还晚不晚?”她将7月4日在监室里写好的一份《请求书》交给公诉人。《请求书》中称,她没有投毒。因为派出所的民警说化圆(缘)也要化到她身上,她怕挨打,所以说了假话,并编了几套作案过程。
该案引起了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在查询了毒鼠强的药理特征及症状表现后,检委会研究决定:案件疑点众多,不够起诉条件;与公安联手补充侦查。
国庆节后,公诉科科长曾美林与检察、公安干警进驻竹贤乡。通过说服教育,胡兵说出了事情真相:夫妻俩发生纠纷后,他被妻子打伤准备一走了之,担心孤身一人的父亲,回家后却见父亲也被岳母打伤,于是产生了服毒自杀的念头。他在吃饭时趁妻子不在,将放在楼上柜子顶部的“闻到死”鼠药一包倒入饭中,但吃了一口后又后悔,于是将有剩饭的碗放入碗柜底部,步行到乡卫生院治疗洗胃。他说,自己是碍于脸面没有向公安人员说清实情。
10月12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胡兵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10月14日陈庭春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