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阿贝赛报》10月20日发表文章,介绍美国大选的整个运作过程:
在民主制度实行了200多年后,美国大选完全靠270张选举人票来决定。
为什么每次大选都安排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过后的首个星期二?
1845年,美国国会规定了举行全国选举的这个唯一日期,这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滥用职权,一方面也是本着方便民众参与的原则。在那个时代,美国还是一个农业国,11月时一切与收获季节有关的劳动都已经结束,这为选民履行选举权留出了充足的时间,而且选民还不需要饱受冬天的风雪严寒之苦。
选择星期二,留出了星期一一整天的时间让距离遥远的选民使用简单的交通工具前往城镇去参加投票,而且许多虔诚的教徒认为星期日是休息日。另外,这也避免了大选日与当月的首日重合,美国各地传统上在这一天进行司法解释。
大选的后勤工作由谁负责?
美国大选的物质准备和组织工作不直接依靠联邦政府。技术工作和选民身份验证一般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完成,而地方政府却不愿意为大选投入大量资金。这就是美国选民行使其选举权的方式有很大不同的原因。尽管近4年来美国政府作了大量努力,提供了大量补贴,但仍担心有争议的选举结果会引发新的危机。实际上,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都未雨绸缪,为可能出现的官司事先聘请了律师团。在斥资40亿美元的投票现代化改造的过程中,政府试图普及类似银行自动柜员机的电子投票箱,但此举在安全性低、限制人工计票的时间等问题上引起了很大争议。
如何确定总统选举的获胜者?
从技术上说,11月2日并不是全国选举,而是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一切只是为了一个目的:选出所谓的“选举人团”。这是一个特别机构,由538名选举人组成,各州和首都华盛顿按人口比例决定各自的选举人人数。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占美国人口的12%,该州共有55张选举人票,怀俄明州只占美国人口的0.18%,它就只有3张选举人票。在这种体制下,总统候选人不需要得到简单多数的选票就可以获得胜利。该体制可以追溯到两个多世纪前在费城宣布的首部《美国宪法》中的一系列承诺。最初加入美国的13个州的立法机构保留了选举“选举人团”的权利,但在美国民主制的完善过程中,选举“选举人团”的责任最终直接落到了全体美国选民手中。
除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所有的州都采用不按比例的选举方式,得到选票最多的候选人将拿走所有的选举人票,即“赢家通吃”。今年,科罗拉多州经过全民公决决定加入美国各州中的少数派,即采用按比例的选举方式。如果该州在4年前的大选中就采用这种方式,那戈尔就直接取得了大选胜利,无需考虑佛罗里达州的结果了。
获得270张选举人票中的多数,这是一个有魔力的钥匙,它能打开通往白宫的大门。在极少数情况下,这种间接选举方式无法产生胜利者,这时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责任就将由国会承担。
为什么获得多数选票还不足以入主白宫?
1787年制定《美国宪法》期间,最初加入美国的13个州强烈要求保留其各自的权利,原因是一些小的州担心被大州“吞并”。当时负责制定宪法的人也担心独裁统治控制大多数选民等因素,也反对把总统选举直接交给选民。
除了总统,11月2日还将决定什么?
美国选民这次还有机会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将对任期6年的34个参议员席位和任期两年的全部435个众议员席位展开角逐。与总统的最多8年任期不同,参议员和众议员都没有任期限制。(完)(来源:参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