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建设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花了上百万的广告费,把5300多欠债人的名单刊登在报纸上,这里既有借款人的详细名称,还有合同编号,同时把担保人都一一刊登了。欠款总额在100亿以上。
建行和信达的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刊登公告的主要目的是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完成债权的转让和接收。有关的催收工作将在下一步启动,目前,他们正在制定催收的相关方案。同时这位负责人也承认,如此大规模的利用公告进行债务追讨,并不期望能产生很好的直接效果,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产生一定的震慑力,同时有助于促进消费信贷市场未来的良性运转。
对于建行的这种做法,请看东方时空场外评论员的评论:
赵锡军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
我觉得你要公开的话,你一定要弄清楚他是主观的原因不还,还是客观的原因不还。比如说被公布的名单里头,有些人并不是因为主观原因,不是赖帐不还了,他就是没有还款能力了。在这种情况下被公布了,公布了以后影响了他其他方面的业务,有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建议还是不要采取这种大规模的,不分类别地把这个信息公布。我觉得公之于众也不是将来一个市场发展的方向,反而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你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打官司,一打官司自然就公开了,这就没有(采用公布的形式),效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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