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陈霞 迟玉先 记者 吕蔚) 日前,一名安徽司机为了逃避高速路收费,撞死了执行公务的保安,被江宁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从今年9月19日起,为缓解江宁区百水桥附近S122线的交通拥挤状况,交管部门决定对来自句容方向的所有车辆进行分流,让这些车从沪宁高速路行驶。有些司机为了节省运输成本,不愿上沪宁高速公路,而是绕过关卡还走S122线。为了制止这一现象,江宁区公安局派出警力协助交警在S122线附近进行封堵。
今年10月15日,汤山派出所保安中队保安张新年和同伴一起,来到句容和江宁交界处的岳皇加油站,看守这里通往省道的一个路口。突然,他们看到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缓缓驶来,想通过加油站开上省道。张新年立即挥手示意,要求司机停车。
可车子继续行驶,张新年忙冲上前左手抓住倒车镜,右手抓住车门,对司机说,这里不许通行。今年39岁的安徽泗阳籍个体运输司机王记明却突然加速,张新年双脚离地被拖出十几米远,摔倒在地,又被货车后轮从身上碾过,当场死亡。经查,事发时,那辆货车的车速由每小时15公里突然加速到60公里。事发后,这辆车被拦截,王记明被擒。
江宁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陈霞说,王记明明知拖着保安提速开车闯关,会造成保安的伤亡,仍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不是简单的妨害公务犯罪,而是故意杀人犯罪,不过,这种杀人的故意属于间接故意。而王记明也交代,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人,但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因此,从王记明的犯意以及实施的行为上看,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王记明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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