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自己是挪用公款 对重要情节的提问多回答“记不清”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因涉嫌私刻财务章、伪造转账支票、汇票,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票据诈骗8000多万元,曾在检察机关反贪处工作的单杰第四次走上法庭。
今天9时50分,二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9时,记者在法庭外巧遇当时抓捕3名被告人的公安人员。9时50分,3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单杰从旁听席上寻找自己的家属。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单杰表示不属实。“我也是受害者。7000万元那起案子不是票据诈骗,而是涉嫌挪用公款。”
检察官在讯问前提醒单杰,“你这是第三次接受讯问,应该很有经验了。”单杰表示自己已经是第四次上法庭,会“实事求是”。对一些重要情节,单杰多以“记不清”作答。据了解,单杰原是在某省检察院反贪处和批捕处工作。因涉嫌伪造金融凭证罪,1999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监视居住,8月25日被逮捕。2000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2000年9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移送二分检审查起诉。在2001年1月4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理期间单杰下落不明。2003年12月4日,单杰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情回放
市检二分院指控,单杰和王峥私刻了中国集邮总公司财务章,伪造了转账支票、汇票。将中国集邮总公司在农业银行英家坟分理处的存款7000万元骗出。检察机关还指控,单杰伙同他人诈骗15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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