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拖欠他人14万元借款长达5年,其间,他先是将房屋过户给别人,然后将家具、家电等物品转移,继而对外宣称已与妻子离婚,以达到赖账的目的。昨日,金牛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批准逮捕了成都首个赖账者。
举报:拘留期间竟造假
今年9月22日,金牛法院突然接到市民郑先生的举报称,王敏(化名)欠他14万元已5年了,尽管王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司法拘留过,但王趁家属探视之际又指使妻子和姐夫造假,情节十分恶劣。
金牛法院收到举报材料后立即进行调查,在发现王的行为确实已涉嫌犯罪后,该院随即将此案移交金牛公安分局进行侦查。司法拘留王15天后,王又被警方刑事拘留。
逃债:转移家产还卖房
郑先生于1999年借款14万元给王敏,眼见王一直不还钱,他只得于2002年9月将王起诉到金牛法院。郑没想到的是,王得知法院受理此案后,将一套68平方米的住房过户给了其姐夫。不久,金牛法院判决王应当归还郑14万元借款,但判决书生效后,王仍稳起就是不给钱。
今年4月,郑先生向金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郑再次料想不到的是,王得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他于今年6月随即将房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转移,然后以15.7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别人,自己却在外面租房住。
逮捕:“幸运”成为第一人
接着,王将部分房款交给妻子,然后对外宣称已与妻子离婚,但两人实际上并未离婚。9月10日,金牛法院查清王故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事实后,给予了王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拘留期间,王又趁亲属探视之际,指使妻子和姐夫将买房人手中“收款人王敏”的收条换成了署名为王姐夫的收条。王哪里知道,法院此前已找到买房人进行了调查,买房人早已承认房屋是王卖给他的事实。
据检方介绍,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司法拘留的案例已出现多起,但因此而涉嫌犯罪的在全国都非常少见,王敏是成都地区逮捕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