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地报纸报道,长春市一酒店内有一支着浅蓝色军装、扎武装带、提驳壳枪、戴红五星的“红军队伍”为顾客服务。该酒店一位姓张的店长说,酒店以湖南菜为主,湖南是毛主席的故乡,酒店这样做,是为了显示出酒店的特色。
尽管张店长解释着“红军装”是显示酒店特色,但我认为这不过是商家的炒作,是个不太新鲜的噱头而已。去年广州市花都区一家酒楼的保安穿上“汉奸服”的时候,也自称是酒楼经营的“特色”。还有更为有特色的创意,青岛市一家西餐厅在情人节这天,推出了“吃套餐送安全套”的活动。其实,饭店酒楼追求个性,在包装方面求新求变本无可厚非,但是让服务员着“红军装”、保安穿上“汉奸服”、派送“安全套”等等,的确是很不严肃的事情。
诚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当然可以大胆创意,以别致的方式扩大影响,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在推出自己的创意时,也应该考虑大众的接受程度,不能伤害公众情感。出奇制胜的动机无可厚非,但不能出奇到恶俗、媚俗的份儿上。这是一种经商的底线。不论什么时候,为商之道当中都应该包含对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尊重。着“红军装”、“汉奸服”对饭店的经营也许能够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毕竟是一种短期行为,因为这种定位是不可能长期引导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依笔者愚见,饭店酒店只是吃饭的地方,在干净卫生舒适的前提下,能不能让顾客吃得好、吃地舒心、大饱口福,是饭店经营好坏的唯一标准。因此饭店应该在饭菜花色品种上下功夫,以饭菜质量上乘、服务周到细致来赢得市场,而不是靠哗众取宠来吸引眼球。毕竟来饭店大都是吃饭,不是来看演戏的,何必费力不讨好地把饭店当作舞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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