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出现服务态度差,考勤不满、甚至发生违法违纪等情况,都会被扣发津贴奖金。昨天(11月3日),佛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严格按照平时考核结果兑现月度岗位津贴和考核奖金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12月开始,上述工作人员,将会根据考核的情况,发放岗位补贴和考核奖金。
不按月考核不得发奖金
按照通知的要求,全市党政群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要逐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月度岗位津贴和考核奖金的依据。通知规定,凡没有按月建立和健全工作人员的考勤考绩登记制度的,都不能发放月度的岗位津贴和考核奖金,否则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考核将采取百分制。凡是表现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可以拿到100分,并且可以得到全额的月度津贴和奖金;如果不能完成任务,或者有违纪行为的,则会被扣分,并扣发相应的津贴和奖金。
态度差、请假过长都要扣奖金
通知规定,工作表现差,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或出了差错的工作人员,将会视情况扣发奖金,甚至追究相关责任。请事假每天减3分;请病假超过3天的,也要扣分,但当年休假的时间和加班时间可用来抵消当月的事、病假时间。考核不合格、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也会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减发当月奖金和津贴。
单位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被“警告”,或者因计划生育问题被“一票否决”的,其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也会被扣发当年一个月40%~80%的奖金。而退休人员若因为违法违纪受到处理,也同样将被扣发岗位津贴或年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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