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云挥之不去
然而,这场官司在2004年10月8日的开庭我们却永远也等不到了。因为就是这样一个口口声声对胜诉拥有绝对把握的被告、这个从来说话理直气壮的潜江市烟草公司,却在记者采访完成后离开潜江的第三天,就达成了和解协议,致使原告于9月24日撤诉。原告在撤诉申请书中称:“我诉潜江烟草公司销售假烟一案,因双方达成口头和解协议,烟草公司已将有关损失费用赔偿给我,特向法院申请撤诉。”
原告于2004年9月24日给被告留下的一张收款收条上写着:今收到潜江烟草公司关瑞章、郭中华交来(假烟一案)赔偿费6万元整,同意烟草公司的要求,再不起诉,不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2004年10月8日,潜江烟草公司突然要求原告万育成改写这张收条。潜江烟草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关瑞章也于当天还在这张收条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此条据烟草公司要求万育成收回,并请万育成重新改写条据删去“假烟一案”四字。我回单位交差准备上级检查。如有重新所立收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视为无效,应以原始条据为准。
轰轰烈烈开场的假烟案,在原告的一张撤诉申请书前草草收场。官司是了结了,然而疑云却挥之不去———被告潜江市烟草公司为什么会突然向原告支付6万元现金?为什么原告万育成拿着大把的证据发誓要告倒烟草公司,而一夜之间竟称因为获得了赔偿而宣布撤诉,他到底向什么作出了妥协?为什么被告潜江市烟草公司一度否认自己销售假烟,却在官司即将开庭之前与原告提出赔款和解了结此案?
潜江市烟草公司是否果真销售假烟,留给人们太多联想和思考———就像香烟本身一样,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附:
原告给潜江烟草开据的收条
今收到潜江烟草公司关瑞章、郭中华交来(假烟一案)赔偿费6万元整,同意烟草公司的要求,再不起诉,不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
万育成 2004年9月24日
此条据烟草公司要求万育成收回,并请万育成重新改写条据删去“假烟一案”四字。我回单位交差准备上级检查。如有重新所立收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视为无效,应以原始条据为准。
关瑞章 2004年10月8日
原告万育成收到潜江烟草公司赔款时写下收条,潜江市烟草公司业务科副科长关瑞章事后与原告协商改写收条,并在原收条上留下字据 。
董涛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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