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注定新闻传媒工作者要用一如既往的忙碌来迎接自己的节日。
回眸过去一年,在诸如重庆“12·23”井喷等重大事故中,由于全国新闻媒体记者的跟进,不仅大大有助于这些事故、灾难和问题的合理解决,而且催化了相关社会问题、社会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当今中国,社会公众对记者们寄予的希望比任何时候、任何国家都大,这就尤其需要他们树立职业规范、恪守道德操守。须知个别新闻传媒人员的操守沦丧,足以导致新闻媒体公信力的流失,进而有可能触发社会道德地震。如何记者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胡志伟)
这些天,关于赵忠祥饶颖制造的这场“世纪大八卦”还在继续,只不过,聒噪的声音小了许多罢了。之前,饶颖提供的录音带吸引着一拨一拨的媒体,而媒体也争先恐后地一层层将那位著名老师的衣服扒光,指点着低层磁性嗓音下的道德修养,作为该纠纷起因的欠款问题早已被公众忽略。原本是一场普普通通的民事官司,在媒体狂欢心态的鼓噪下,迅速演变成了一场对社会名流进行“偷听”的全民狂欢。
说不好是受众的格调在为媒体推波助澜,还是媒体的行为引导了受众的格调,反正在窥视的欲望得到满足之时,媒体振振有辞,我们是在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啊?但质疑的声音并不微弱,媒体如此不恭的行为其实是在引诱、助长并满足公众的好奇心理。
撇开赵饶案本身的道德判断不论,从一场普通的民事官司上升到一场世纪八卦,它带给我们更多的其实还是对媒体道德伦理操守的考量。
事实上,我们对新闻事件的感知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但在不同的报道者中间,往往会出现对同一事件不同的解读方式,并在不同的受众者中间产生不同的认知倾向和反映。
所以,平衡“说与不说”,应该是消解新闻事实与新闻伦理冲突与对抗的有效途径。
关系国瘼的天下新闻我们要说,关系公共利益的“哈尔滨宝马案”、“深圳妞妞事件”我们要说,关系百姓冷暖的市井生活我们要说,在这些“说”的真相里,我们推崇或批判的价值观能够得到读者的认同,在这些认同中,我们相信,我们的“说”,可以赢得读者的尊重与信任。
当然,在商业化的媒体生存空间里,有些不适合报道的事实真相说出来,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拉动媒体的消费需求,激活受众的眼球注意力,但最终戕害的仍是媒体本身的公信力与尊严。
还记得2002年歌手高枫上演的那场“公众目光下的生死劫”吧?媒体当时的集体偷窥意识已经完全忽略了病人的生死、权利与尊严;媒体一向所倡导的对人类命运关心和悲悯的理念完全束之高阁,病床上的高枫已然成为媒体娱乐大众的道具。虽然事后媒体开始反思自身行事的不恭,并呼吁媒体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但事隔两年的今天,不照样有媒体可以旁若无人地把明星的家庭住址公布出来引来当事人的破口大骂吗?
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实质中,打着“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幌子报道不适合公开的事实真相,未必真能换来读者的尊敬。更为重要的是,媒体在某种程度上有引领受众阅读趣味的职责,在一味地制造消极猎奇新闻产品的过程中,它到底能向社会辐射一种什么样的影响力呢?
2003年4月,CNN新闻负责人伊森·乔丹说,CNN在过去十几年里,压下了很多关于萨达姆暴政的报道,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公开它们,可能会给提供消息或接受采访的伊拉克人带来生命危险(《经济观察报》2004年11月2日)。
追寻事实,并尽可能全面地报道事实,这永远是媒体特有的合理合法的权利,但媒体不应该忘记她的另一种权利——在有悖于新闻伦理的情况下,不报道某些事实——这不仅是权利,更是责任。(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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