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1月7日电(记者李斌)“废弃包装物已经占到城市垃圾的30%!”过度包装行为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关注和重视。正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表示,正在审议中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明确将“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列入其中,过度包装行为将在法律层面上受到前所未有的惩处。
正在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全国人大从发展循环经济、遏制腐败、完善法律、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将过度包装、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垃圾管制、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等列为亟待解决的6个重点问题之一。
什么是过度包装?为确保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力争和法律同步出台。
“包装物的价值不应超过被包装产品价值的1到2倍。”孙佑海说,“产品出厂必须符合标准,这是从生产源头上解决过度包装问题。如果企业违反标准,就触犯了标准化法。超标就是违法!”
“循环经济”4字“入法”
据新华社上海11月7日电(记者李斌)正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强调了“循环经济”4个字,循环经济理念正进一步渗透到立法进程中。
设计寿命30年的垃圾处理场“短命”到13年、我国资源匮乏却大量浪费……毛如柏说,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着手动员各方力量研究循环经济立法问题,计划用两年时间就循环经济立法问题提出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将进入起草法律的程序,“预计要4年左右进入立法程序”。
据新华社上海11月7日电(记者李斌)7日在上海闭幕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4年会原则通过了《上海宣言》,200多位与会者在宣言中共同呼吁,各级人大和政府要加强对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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