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干部勾结他人冒领200万元 望京拆迁贪污案今开审
面对“亲友团”被告人喊冤
本报讯(记者 付中)在望京地区拆迁过程中,北京市城市集团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刘录锋伙同3名同事,勾结2名社会人员,通过虚构产权人的方式,共冒领房屋拆迁款200万元。
今天上午,刘录锋等6人贪污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据悉,在本市城建开发领域,发生犯罪人数如此众多,且内外勾结,贪污拆迁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尚属罕见。
庭审现场
9时不到,被告人家属将旁听席12个座位坐满。在辩护人席上,8名律师组成的阵容也着实算得上“强大”。
开庭前,法官提醒7家媒体记者,由于多名被告人庭前都表示不认罪,有较严重的对立情绪,法官希望记者们不要在他们和家人、律师见面时摄影、摄像,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9时,5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另一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被法警带了进来。初步讯问的结果不出法官所料,面对“亲友团”和自己的辩护律师,大多数被告人都开始“叫冤”,表示“不认罪”。
核实过6名被告人的自然人情况后,法官留下第一被告刘录锋单独讯问。现年44岁、原任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公司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的刘录锋认为自己“无罪”。他告诉法官和公诉人,拆迁涉案的两套房,是其单位“计划之中的事”,具体承办是由他手下的拆迁员冯勇为负责,因此他并不清楚冯勇为伙同他人使用假户口,利用两处拆迁房骗取公司200万元拆迁款的事。这两套房涉案,刘录锋称自己也是在集团公司领导找到他以后才知道。
接着,他又告诉向他提问的几名律师,事先他已经发现这两套房没有宅基地手续,但在望京地区拆迁过程中,有20多套房都存在这种情况,按照公司的惯例,只要房屋所有人补办过手续,拆迁款一样可以发。而且他还表示,对这两套房发放拆迁款,是经过公司开会讨论同意的,公司经理也没有提出异议。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进行中。
案情回放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间,北京市城市集团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刘录锋在望京K6小区拆迁过程中,与本单位拆迁科拆迁员冯勇为、城开集团望京实业总公司南湖社区物业处主任马广生预谋,指使城开集团经营科科长赵小英找到社会人员赵福平作为中间人,用社会人员李颖等人的名字冒充产权人姓名,利用望京K6小区已被国家拆迁补偿过的两处国家房屋,冒领拆迁补偿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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