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李晓建)2004年是我国少年法庭成立20周年。1984年11月,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诞生。如今,全国已拥有少年法庭2400多个,有7200多名审判人员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同时,还涌现出一批如“法官妈妈尚秀云”式的优秀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日前说,我国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运用司法手段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矫治少年犯罪,使之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之一。20年来,少年法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法庭教育”作为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特征而独立存在,逐步形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特色。上海等地创造性开拓的“社会服务令”等做法也颇具普遍意义。实践告诉我们,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也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由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中国儿童发展研究中心、日本中国育儿研究会、日本阿普丽嘉研究会等共同举办的纪念少年法庭成立20周年、“法官与儿童”少年法庭工作国际研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