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每两天“绊倒”一人 辽宁前10个月清退款项623万元,处罚违纪156人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谭晓刚)10个月内清退教育乱收费款项623万元,处罚违纪人员156名。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在锦州市召开了全省教育纠风工作座谈会议,就年初以来全省群众投诉教育乱收费情况作了通报,同时,就今年第四季度即将开始实施的“一费制”过程中如何更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做出部署。
据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齐再光介绍,年初以来各地群众举报投诉总体呈下降趋势。据不完全统计,省市教育部门今年前10个月累计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信件和电话1182件次,组织查处案件245起,清退乱收费款项623万元,处罚违纪人员156名。
齐再光表示,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全省治理乱收费工作重点为检查落实“一费制”情况、高中录取择校生执行“三限”规定情况、是否有各种乱办班收费行为、有无强制学生订教辅材料行为、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等五个方面,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选择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察,选择部分乱收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不仅在经济上依法严肃处理,而且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震慑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全省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省委、省政府为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校一定要深刻理解“一费制”的含义和内容,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执行和界定“一费制”以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